发布时间:2019-07-10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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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建立“微课堂”学习制度以来,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将“微课堂”与主题党日活动、室务会、业务座谈等有机结合融合,常态化实行“以课代练”,促使审理干部苦练内功、补齐短板,有力破解了审理干部“新兵”多、“老兵”少、“尖兵”稀缺的现实难题,有效推动了审理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和业务素质双促进、双提升。
注重“微而精”。“微课堂”由案件审理室全体审理干部轮流授课,每月一课,每课1小时以内,确保听课干部充分吸收,避免“消化不良”。授课主题紧密联系业务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或由授课干部自主选题并提前一个月报备审核,或由室领导“因事专项安排”。在“备课”过程中用“输出”倒逼“输入”,大量阅读相关资料,全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小组讨论论证,更好凝聚集体工作智慧。
突出“全而专”。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中不断深化拓展“微课堂”,授课内容全面丰富,彰显政治机关属性,紧扣审理专业需求。既有政治纪律学习,如“《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解读”,也有业务实操交流,如“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有调研成果分享,如“关于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我省党员或公职人员生育二孩问题如何处理的调研报告”,也有最新法规解读,如“《贵州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行为纪律处分规定》;既有案件共性问题研究,如“浅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也有审理文书规范探索,如“进一步规范审理文书格式及报批相关工作”。
联动“内与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审理室干部自己学、自己讲、自己听的同时,先后邀请办公厅秘书处负责信息工作的同志讲解“内设部门如何编报信息”,协调部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开展业务座谈,共享“关于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在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梳理”等研究成果,助力打通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各环节。根据计划,审理室还将通过联合开展“微课堂”,持续加强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省检察院、省法院及下级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搭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学习平台,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战斗集体,共同保障案件质量,以高质量办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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