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4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量:
视力保护色:
为认真贯彻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引导和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近日,毕节市纪委市监委出台了《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实践新思维模式下的常态化监管,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念好“紧箍咒”。
坚持逆向思维划红线。《规范》在认真反思省纪委内部督查、督查整改“回头看”、“三转”专项督查反馈问题,违纪违法案件通报问题,以及市纪委内部督查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关注典型性、普遍性、敏感性问题,逆向思考谋划,找准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通过制定正面规范、禁止性规定等方式,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出日常行为红线,突出《规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聚合思维定规矩。《规范》从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6个方面,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28条刚性要求,明确了在履职尽责、日常言行各个方面的纪律规矩,制定了衡量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的标尺,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强调纪检监察干部从小事做起,从日常严起,在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上作表率。
坚持发散思维促落实。紧扣贯彻落实根本目的,通过及时行文印发、党支部学习、室组微学习等形式,强化对《规范》的贯彻实施,要求各部门迅速传达学习,认真研读领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到全方位学习、全覆盖知晓、无差别执行。同时,结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撰写心得体会,以此督促和检验学习效果,让日常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逐渐成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行动自觉和习惯养成。(市纪委市监委干部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