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7
来源:贵州纪检监察杂志
浏览量:
视力保护色: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以来,六盘水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条例精髓要义,坚守职责定位,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坚持“严”的主基调,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抓得不实、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不到位等问题,持续深入规范精准问责,全市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氛围日益浓厚。
责任清单化,明晰“为”与“不为”
界限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至关重要,纪委监督责任必不可少。党委(党组)如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认为问责是纪委一家的事,该问责不问责,必然导致本地区本单位管党治党工作“宽松软”。纪委如果不跨前半步,主动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样事倍功半,难以取得好的效果。六盘水市按照“一单位一清单”模式制定了市直各单位监督责任清单86份,明确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厘清了各自的责任边界,以条款化清单化推动知责明责,形成各负其责又贯通协同的“四责统一”责任体系。
问责精准化,防止问责“不力”和“泛化”两种倾向
党内问责的根本原则是“两个维护”、首要任务也是做到“两个维护”。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防止责任虚化、弱化、空转,对那些政治上麻木、思想上懈怠、认识上偏差导致的失职失责问题深挖细查、问责必严、形成震慑,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实现问责一人、警示一方、教育一片。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责只是手段,激励担当负责才是目的,严格落实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原则,准确区分直接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精准把握纪法尺度,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有几分过错就承担几分责任,既不能失责不问、高举轻放,更不能搞责任“甩锅”、“一锅烩”、问下不问上。在对“水城县部分乡镇野外聚众赌博”问题追责问责过程中,1 名派出所所长因认真履职尽责,成为17名受调查的领导干部中唯一未被追责的干部,实现问责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发挥倒逼干部的担当作为的“利器”作用。强化教育培训、督导检查,切实提高问责质量,推动精准问责,防止把问责当作推动工作“尚方宝剑”动辄问责,为了“问责数”而问责,“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不分青红皂白机械地、粗暴地挥舞问责板子,导致问责泛化、简单化、随意化,问责反而问出干部怨气,导致“利器”被用乱用烂。
程序规范化,提高问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坚持审慎问责,问责是党赋予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问责的对象是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是极其严肃的政治活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事关党委(党组)形象和领导干部切身利益,必须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坚决防止“领导意志”、“部门意志”、“个人意志”代替问责程序,“想问谁责就问谁责、想怎么问责就怎么问责”。坚持规范问责,严把审核审批关,问责如何启动、如何批准、如何调查、如何处置、如何整改,做到层层审核把关,以程序的审慎推动问责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权威性。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和《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机关问责工作流程》,把纪委监委实施的问责工作具体化,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各内设部门责任;细化问责程序,确保各环节可控;突出以案促改,强化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和深化整改,确保问责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问题靶向化,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工作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开展职责范围内问责工作,督促宣传部门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重大舆情防控化解不力等问题强化监督和问责,督促组织部门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实等问题强化监督和问责,督促政法部门对扫黑除恶斗争滞后、维护稳定不力等问题强化监督和问责等,促进问责工作由“纪委问责为主”向“党委部门齐抓共管”转变。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聚焦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发现贯彻落实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失职失责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钟山区一街道办事处因疫情防控期间职工违规聚集打牌,党工委、纪工委书记及一名党工委分管领导被严肃问责。
督考精细化,问责主体责任越压越实
加大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创新运用“七种监督方式”,构建“1+1+4”监督工作机制(即一份监督责任清单、一份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建立监督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台账、问题线索台账、审查调查工作台账“4本台账”),明确 2020年10项重点监督任务,全 面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严格实行问责工作报告制,党委(党组)及其书记每半年分别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问责工作情况和“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每年由市委常委带队,检查县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督促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完善体制机制。坚持开展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制度,量化开展述责述廉测评,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形成“头雁效应”。制定出台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规定,明确党委(党组)要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教育,抓早抓小,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注重发现党员干部履责过程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通报诫勉等方面纠正偏差。强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构建以“四责”为基本框架的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守好“责任田”、看好“自留地”。容纠一体化,“严管”与“厚爱”不可偏废问责的出发点是治病救人、惩前毖后,是推动工作,通过提高治理能力,促进问题整改,绝不是要把干部“一棒子”打死。六盘水市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及时出台容错纠错办法,市纪委监委及时下发规范容错纠错工作的通知,细化明确了“十看十判”的容错纠错标准,从容错申请到结果运用全过程规范工作程序,问责容错、纠错整改得到一起推进、一并落实、一体规范。我们既坚持“严”的态度、“准”的尺度,也体现“爱”的温度,形成“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容纠并举”的鲜明导向。始终把激励担当作为、促进干部成长精神贯穿于问责工作全过程,在严肃追责问责的同时,对担当作为、改革创新、推动发展中的探索性失误该容就容、大胆容错,让干部真正放下包袱、轻装上阵,2019年以来,按程序容错纠错10人;对问责、容错中发现的问题不搞一问了之、一容了之,同步推动问题整改,既立足当前“问”,又着眼长远“改”,针对追责问责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把“一案一整改”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深挖细查案件背后的思想、责任、制度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有效做实问责“后半篇文章”,推进以案促改、源头治理,努力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作者: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范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