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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关于推荐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3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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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贵州省纪委机关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推荐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要求,在各单位(部门)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初步推荐5个集体11名个人作为全纪检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对象(差额1名),现予以公示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

2.纳雍县纪委监委

3.百里杜鹃管理区纪检监察工委

4.赫章县双坪彝族苗族乡纪委

5.黔西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1.肖  华  织金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2.陈通海 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副县长级专职纪检监察员 

3.黄  磊  市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副主任 

4.卢林龙 七星关区监委委员

5.洪  涛  金沙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6.郑亚洲 织金县监委委员

7.李正林 赫章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8.蒋  亮  黔西市监委委员

9.彭  方  百里杜鹃管理区鹏程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10.高  义  大方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11.蒙伟健 纳雍县利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或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5613日至619

受理部门:市纪委监委组织部,0857-8339430

            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0857-8339302

信函请寄: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或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邮编:5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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