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攥指成拳执纪监督更有力

发布时间:2014-08-25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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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开始,确实有些疑惑、犹豫,”织金县委书记崔英魁说到的疑惑、犹豫,源于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后,纪检监察干部不再分管或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工作。

  “但运行一段时间下来,纪检监察机关捏紧拳头围绕中心的效果大大超出了我的预想!”崔英魁感触地说。

  转职能一场及时的“瘦身”

  大方县高店乡纪委书记王瑜是一位年轻同志,乡党委在分工时“给他压压担子”,让其分管了计划生育、小城镇建设等重点工作。

  “一年大部分时间都在种别人的责任田了,自己的那块却荒芜了。”王瑜感慨。

  “必须抓紧‘转’、真正‘转’、共同‘转’,使‘三转’成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一致要求、共同行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蒋兴勇指出。

  中央纪委、监察部取消或不再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监察局一律取消或不再参与;中央纪委、监察部没有明确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从严掌握。经过两轮清理,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机构从205个调整到14个,各县区也同步清理了议事机构,把该放的放到位,也要把该管的管好、管住。

  设立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将乡镇纪委的人、财权收上级纪委管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实现了乡镇纪检监察管理体制从双重管理向垂直管理为主转变。

  王瑜带着特派组的同志开始排查案件线索,堰塘村村干部贪污受贿的线索让他反反复复走访调查了一个月,终于,案件突破了,村委会副主任李德顺因为贪污群众生态文明家园建设款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王瑜赢得群众的信任。

  转方式执纪监督更有力

  近几年,毕节的干部群众每月都在当地的各类主流媒体上看到“每月一案”专栏。2013年以来,已刊发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40个典型案例。

  反腐倡廉教育,身边的事例最感人、身边的典型最真实、身边的教训最深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最有针对性的教育方式。

  转方式,无疑是强化监督执纪的核心。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纪委抽调干部2058人次,组建作风建设督查组和作风问题明察暗访组476个,先后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活动318次,涉及10个县(区)240个乡(镇、办)、1230余个市(县、区)直单位、3800余个村(社区),980余个餐馆、酒店、茶楼、娱乐会所及29个景区、水库、鱼塘,查实违反作风建设系列规定的问题1300多个,查处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问题230多个,处理36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人。

  严肃查处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克军受贿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康海明失职渎职案,市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陈光勋受贿、失职渎职案,黔西县法院院长刘光远受贿案,市电视台台长张健霖违反财经纪律案,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海市违反廉洁自律案,七星关区政协副主席、德溪新区管委会主任宋邦友严重违纪违法案等案件。

  转作风自身硬朗好打铁

  2013年12月,赫章县派出纪工委5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中午喝酒打麻将,即被调离纪检监察机关,并给予了相应党政纪处分。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管齐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以区县和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纪检监察干部、干部调整涉及相关人员等为重点对象,通过事前监督、届中回访、纪律约束等重点手段,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和健康。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搭建纪委书记监察局长“直通民意平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反映,可“直达”纪委书记监察局长。

  加强对案件线索、案件管理、审理等业务工作管理,构建系统配置、协同配合、一体运转的工作机制,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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