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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之剑直指一把手“三述”常态化促廉洁 ——毕节市述廉述责述德“三述”常态化促廉洁从政尽责履职

发布时间:2014-08-25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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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廉洁自律方面,严于律己、管好家人、秉公办事;在履职尽责方面,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在思想道德方面,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月8日,春节后上班的第二天下午4时10分,大方县委副书记、县长顾掌权走上发言席,开始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述德”。

  当天,与顾掌权一起进行“三述”的,还有双山新区党工委书记邓俊波、织金县委书记崔英魁、市扶贫办主任吴学军、市民政局局长张义萍。

  开展“三述”,是毕节市健全完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监督,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尽责履职、规范用权、崇尚品德的一项创新。

  2013年7月4日,在一届毕节纪委五次全会上,5名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市纪委全委会“三述”,引起各方广泛关注。通过半年多的探索实践,“三述”制度在毕节逐步成熟完善,进入常态化。

  述前:巡查调研发现问题

  为了确保2014年的“三述”活动更加取得实效,毕节市纪委早在2013年12月5日,就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确定了“三述”对象,并要求“三述”对象按要求撰写“三述”报告,并在本县区、本部门公示。

  同时,毕节市纪委组织了6个巡查调研组,到“三述”对象所在县区、部门,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访谈、征求意见等方式,有针对性地了解党政班子特别是“三述”对象近3年来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情况。

  “深入巡查调研找问题,实际上就是一种有力的监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会被及时发现,非常有利于保护干部,非常有利于督促党政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在调研座谈中,与会人员都积极配合。

  事实上,这也正是制度设计的初衷。

  “通过一整套制度设计,对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督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该市纪委书记蒋兴勇说。

  这一整套制度,还包括了《毕节市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暂行办法》、《毕节市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

  调研组在一个市直部门调研时,就收集到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一岗双责”责任履行不够好的问题,随即,该负责人即被请到市纪委进行诫勉谈话。

  调研组共梳理汇总出共30多个问题,这些问题经过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审定,最后针对每名“三述”对象及所在县区、部门岗位实际确定两个问题,作为质询环节提出的问题。

  述中:质询评议解答问题

  在“三述”过程中,市纪委全会委员要进行针对性的提问,参会人员要根据其现场陈述和回答进行民主评议。

  “近年来,群众对扶贫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反映不断,一些基层干部贪污、冒领、套取救助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请问张局长,你们将采取什么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扶贫救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市纪委委员、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黄伟从座位上站起来,向市民政局局长张义萍“开炮”。

  在整个质询过程中,毕节市纪委全委会委员们不顾面子、不做样子,不断提出关注度极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一种“刺刀见红”的感觉,让所有人认识到“三述”活动绝不是在走过场、摆形式。

  “扶贫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是由于发放中间环节过多造成的。我们正会同财政部门和相关县区进行研究,建议由县区直接将资金划拨到群众手中,通过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发放及时、到位。”面对质询,张义萍侃侃而谈。

  “关于基层干部贪污、冒领、套取救助资金的问题,我们一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强化权力制约机制,筑牢制度防线;三是充分发挥毕节市涉农资金电子监管系统平台作用,筑牢监管防线;四是加大对涉及民政资金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筑牢法治防线。通过综合施策,确保救助资金安全。”

  “质询乃至‘三述’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把矛盾以一种激烈的方式呈现出来,不是为了质问而问,更不是为了让领导干部难堪,为的是积聚正能量,真正解决问题,更好地监督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自己的职责。”蒋兴勇说。

  述后:整改落实解决问题

  对于“三述”对象来说,在会上完整的陈述,针对质询严谨的回答,并不代表“三述”活动圆满完成,更重要的考验还在后面。

  评议结束后,毕节市纪委会将收集到的问题汇总,及时反馈给“三述”对象,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在2个月内将结果报市纪委备案。同时,“三述”报告、民主评议情况及整改情况会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并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先选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通过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等办法及制度保障,对“三述”过程中群众公认、民主评议得分较高的领导干部,向组织建议重用;对民主评议评价等次一般的,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对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和民主评议评价等次差的领导干部,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建议组织进行必要的处理;经查有重大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决予以查处。

  自“三述”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区相继制定了乡镇及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述德的办法。截至目前,9名县处级和34名乡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委会述廉述德述责,所提出的23个问题已全部进行整改,市委领导对21名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3个市直部门受到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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