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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通报8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例

发布时间:2015-03-09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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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8日《贵州都市报数字报》A10版

 

    本报讯(记者张仕杰)日前,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通报一批狠刹“四风”顽疾,严肃查办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件。
    据悉,此次一共通报了8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1、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付立鸿受贿案。付立鸿在担任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便利,在工程发包及拨付工程款的过程中,非法收受建筑商和监理人员李某等人贿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付立鸿有期徒刑十一年;经区纪委、监察局审议,并报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给予付立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水箐镇社事办原出纳张忠义挪用公款案。2008年至2012年,张忠义利用担任水箐镇社事办出纳和代水箐镇财政所收缴社会抚养费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大额公款归个人使用,无法归还。区纪委给予张忠义开除党籍处分;经水箐镇政府审议,并报经区政府批准,给予张忠义开除公职处分;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张忠义有期徒刑十二年。
    3、朱昌镇派出所原所长封浩受贿案。2006年,阴底乡村民朱某与赫章县白果镇七星店村村民叶某在赫章县水塘乡沙坝村黑皮厂合伙非法开办矿井,由于矿井炸材供给不上,朱某找到时任原毕节市朱昌镇派出所所长的封浩,约定由封浩提供炸材,允诺给予封浩干股。其间,朱某等人拿钱给封浩用于购买炸材。封浩利用为辖区内开石山的丁某审批炸材的职务之便,向丁某索要炸药、雷管、导火线,用于矿井爆破使用。2007年,矿井营利,封浩参与分红。不久,因多方原因,朱某等人将矿井转让,封浩分得转让款。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封浩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经区纪委、监察局审议,并报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给予封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八寨镇卫生院原院长何瑞受贿案。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何瑞任七星关区八寨镇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采购过程中,为药品供应商提供便利,收受药品供应商贿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何瑞有期徒刑六年。经区监察局审议,并报区政府批准,给予何瑞开除公职处分。
    5、阴底乡卫生院原院长陈瑜受贿案。2009年8月至2014年2月,陈瑜在担任毕节市七星关区田坝镇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阴底乡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药品供应商贿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瑜有期徒刑五年。经区监察局审议,并报区政府批准,给予陈瑜开除公职处分。
    6、海子街镇卫生院原院长武声国受贿案。2012年,武声国在担任七星关区海子街镇卫生院院长期间,收受药品供应商贿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武声国有期徒刑六年。经区监察局审议,并报区政府批准,给予武声国开除公职处分。
    7、长春堡镇卫生院原院长陈仁鹏受贿案。2012年2月至2013年10月,陈仁鹏在担任毕节市七星关区长春堡卫生院院长期间,收受药品供应商贿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仁鹏有期徒刑五年。经区监察局会议审议,并报区政府批准,给予陈仁鹏开除公职处分。
    8、层台镇卫生院原院长李文庚受贿案。2013年,李文庚在担任层台镇卫生院院长期间,收受药品供应商贿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文庚有期徒刑五年;经区监察局审议,并报区政府批准,给予李文庚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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