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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毕节金沙:建立财产备案制度树清廉干净标杆干部

发布时间:2018-03-21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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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1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组织建设栏目


    今年以来,毕节市金沙县纪委监委实施开展了“创模范机关·树标杆干部”工作,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我革新与全面提升,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本领高强、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创遵规守纪模范机关,树忠诚为民标杆干部。每名纪检监察干部严格对照《毕节市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认真查摆个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干部职工之间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建立健全纪委监委9项规章制度,使内部管理有章可循,工作运行规范有序。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轮流领题上党课,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提升党性修养。
    创运转规范模范机关,树务实担当标杆干部。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案结事了”。各民生监督组办结案件高于上级任务数;各纪检监察组办结案件不低于6件;各纪检监察室办结案件不低于民生监督组任务数。年内开展2次常规巡察,巡察单位部门不低于14个;开展1次脱贫攻坚、审批监管、民生项目、金融信贷等领域的专项巡察或专项监察,做到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精准。加强督促检查,对干部职工“四风”“三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创崇廉尚洁模范机关,树清廉干净标杆干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财产备案制度,纪检监察干部及其共同居住人的资产状况如实填写,报干部室备案。开展1次纪检监察干部及其家属警示教育,积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家属遵纪守法,不断净化纪检监察干部及其家属的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陈规陋习,传递正能量。
    创学思践悟模范机关,树业务精湛标杆干部。年内开展4场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内容涵盖党的理论知识、执纪执法相关业务知识、扶贫领域民生政策等,实现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每季度开展一次业务知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进行约谈并补考;连续2次不合格者,实施负面惩诫。每名纪检监察干部认真提炼总结工作中的所想所感所悟,年内完成1篇以上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

(毕节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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