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9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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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9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要闻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毕节市委严格遵循巡察工作规定、程序和权限,结合实践不断加大探索力度,在开展好市委常规轮次巡察的基础上,创新上下联动、提级、专项、交叉及村级巡察方式,打出“1+5”巡察新方式新组合拳,全面提升巡察工作实效。
圈定区域联动巡察。制定《2018年巡察工作要点》及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市、县(区)同步对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开展巡察。在巡察时间、对象、内容和方式等6个方面实现上下联动,市、县(区)两级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实时对接、共享巡察信息,不断提高了巡察的“精准”度。截至目前,市县同步进驻28所医疗机构开展巡察工作,发现问题56个、问题线索7条,共享巡察信息5条。
“刀刃向内”提级巡察。结合近年来在全市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发生干部违纪等情况,将10个县(区)纪委、组织部门纳入市委提级巡察范围。截止去年底,市级已完成对10个县(区)纪委监察局的巡察,发现问题194个,提出整改意见63条,发现问题线索13条。
结合重点专项巡察。紧盯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当前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组建巡察组开展专项巡察。今年2至3月,市委组建14个巡察组,对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党组织开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真抓实干之风、大兴勤俭节约之风”情况进行专项巡察,共巡察10个县(区)、110个市直部门,延伸巡察22个县(区)直单位、12个乡镇及20余个村(居、社区),发现问题112个、问题线索3条,提出意见建议74条。
避开人情交叉巡察。为避免基层巡察人情风,有效破解熟人监督熟人的难题,市委制定部分县(区)交叉巡察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在金沙县、威宁县和赫章县各组成1个交叉巡察组,采取“推磨式”巡察方式,对1个医疗机构和1个乡镇开展交叉巡察,打破区域管辖,避开巡察过程的人情关系,提升巡察质量。截至目前,3个交叉巡察组已全面进驻并开展巡察工作。
直插基层村级巡察。下发《毕节市村(居、社区)巡察工作试点方案》,要求各县(区)结合实际,利用民生监督组交叉巡察等方式,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切入点,聚焦基层干部“四风”、民生监督、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三资”管理等问题,对各村(居、社区)党组织、村(居、社区)民委员会主要领导及其班子成员、村挂职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等开展巡察,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打通巡察监督最末梢。截至目前,各县(区)已启动对58个村(居、社区)的巡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