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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日报:威宁自治县——党风廉政建设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8-12-25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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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贵州日报》22版

新闻提示
  2018年,威宁自治县纪委监委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聚焦主责主业,带头并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巡察利剑 保障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老乡,天气这么冷,您的冬季燃煤领到了没有?”
  “您家里的饮用水是从哪里引来的?村里有没有收你们的费用?”……
  这是最近威宁自治县委巡察办在小海镇三河村开展随机巡察时和群众的交谈。
  今年以来,威宁自治县委巡察办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严肃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对全县民生项目开展随机巡察,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该县共组织3个巡察组,随机巡察民生项目的落实情况。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采取区域分片负责制,开展村级循环滚动交叉巡察工作,将133个单位纳入县委巡察五年规划,制定了《村级巡察作战图》,将628个村(社区)纳入巡察,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实现县委届期内巡察全覆盖。组建15个村级巡察组,依托民生监督力量,每个巡察组均抽派乡镇民生监督组人员和村级民生监督员参加巡察组,实现了巡察工作关口前移,切实发挥民生监督在村级巡察的“探头”和“显微镜”作用。
  “幺站镇大树村支部书记朱德义套取危改资金41000元;牛棚镇营山村支部书记安玉春截留群众资金14500.00元;新发乡民族村党支部书记黄刚没有认真走访排查,就将本村已属于危改对象户的彭某某户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巡察利剑,刺破了一个个突出问题的“隐身衣”,让违纪违规行为无处藏身。 
  数据显示,1年来,该县对乡镇(街道)和部门开展了4轮巡察,共计发现问题593个,共发现线索153条,办结97条,给予党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约谈5人;对检查发现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甚至虚假整改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共15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整顿作风 专项治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云贵乡未落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双组长’责任制,党委书记未任组长……猴场镇、二塘镇‘三落实’不力,没有印证资料……”在一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会上,县纪委监委对发现的24个突出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并严肃问责。 
  2018年,威宁自治县纪委监委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以“四个到位”为抓手,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机制完善到位。制定下发了《威宁自治县脱贫攻坚“三率一度”专项监察工作方案》、《威宁自治县2018年专项监察实施方案》、《威宁自治县脱贫攻坚“四场硬仗”工作问责办法》作为长效问责机制,将平时检查与集中督导,随机抽查与专项监察结合起来,着力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监督运用到位。用好民生资金监督系统,紧盯扶贫领域重点资金、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利用系统比对发现问题督促问责,牢筑民生监督“数据铁笼”。目前,采集数据1599.96万条,发现异常问题数据5033条,转民生监督组核实5002条,转主管部门核实31条。
  ——采取措施到位。协同县人大、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到作风问题排查工作中,有效发挥“两代表一委员”贴近群众、贴近问题的优势作用,采取现场走访办事群众、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手段,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上半年,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督查2次,对10个县直单位17个乡镇(街道)开展监察,发现问题34个督促整改28个。
  ——作风整治到位。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整顿的通知》、《威宁自治县关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3次,发现并通报问题167个,问责101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批5起。
  专项治理犹如“探照灯”,让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无处遁形:板底乡雄鹰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兴龙,在开展全村花椒苗种植中项目中,没有及时指导、督促农户落实花椒苗的种植,致使60余袋花椒苗全部枯死,陈兴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草海镇石龙村党支部书记陆松,将国家公职人员曹某的母亲杨某某申报为异地扶贫搬迁对象和精准扶贫对象,陆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严肃问责给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截至目前,扶贫领域发现问题334个,立案206件,但政纪处分172人,问责科级干部95人。

强化监督 有效推进监察职能延伸

  今年3月份,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龙场镇红光村村民多人联名举报村干部的信件。按照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的要求,县纪委监委授权龙场镇纪委调查。经查,2016年底,村主任苏登朝收受本村4户村民火腿,未经民主评议,擅自将其4户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纳入低保范围。
  问题查清了,当地不少群众心里产生了疑虑:“苏登朝既不是党员,乡镇纪委将如何处理这样的违纪村干部?” 
  “几只火腿不大个事,顶多给个小处分了事。”多数知情人都这样猜想。
  在龙场镇“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上,龙场镇纪委将处理决定一向群众公开:给予苏登朝停职处分,县纪委监委下发了《监察建议书》,建议依法罢免苏登朝村主任职务。
  村民的顾虑被打消了,大家奔走相告:“收4支火腿的村主任在大会上现形了,官儿当不成了。”人们这才明白监察职能延伸到乡镇之后,乡镇纪委的“威力”之猛。
  苏登朝这样的非党员村干部一直是纪检监察监督“盲区”,村干部权力虽小,一旦违纪违法,危害非常大。面对这样的困境,威宁自治县纪委监委凭借监察体制改革东风,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出“四步工作法”,有效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
  第一步:明确监察人员准。采取“1+2”人员结构模式,即“乡镇(街道)监察员+(民生监督组+村级民生监督员)”组建监察机构,明确监察职责和范围,着力找准发现监察“突破口”,狠抓发现监察 “精准度”,深挖问题根源,充分发挥监察作用。
  第二步:监察工作布局实。明确乡镇(街道)监察员职责和监督方向,紧盯基层一线监督,精准排查问题线索,对乡镇(街道)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履职用权、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提出政务处分建议、问责建议、监察建议等。
  第三步:创新监察方式活。积极探索“机动式”、“点穴式”相结合的监察模式,将城乡低保、精准扶贫、养老保险、危房改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专项监察内容,“常规监察”、“专项监察”同时开展,实现工作良性互动,信息有效互通,优势长处互补,发挥“双剑合璧”的作用。 
  第四步:强化监察效果好。建立监察问题线索台账,分类处置,督促整改,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实现监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分类处理和及时移交查处。灵活运用“走访”、“回访”、“自查自纠”等手段加强监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一般问题立行立改,常规问题集中整改,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强化整改实效,形成有效震慑。
  威宁自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曾贵勇表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全身心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多措并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畅通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渠道,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切实消除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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