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31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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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要闻
“紧盯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三类问题’,查处140件205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毕节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抓好线索核查、协同配合、严肃问责、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地落实。
“坚持以上率下,对重要案件、重点问题亲自跟踪调度,亲自协调解决。”据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建立委领导联系县区督导制度和涉黑涉恶案件包案督导制度,综合运用约谈提醒、督导检查、督促整改等措施,推动各县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打伞破网”责任。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通过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协作会商,采取召开案件会商会、案情分析会、协调座谈会等方式,形成情况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格局,实现“法纪”无缝对接,有效开展“打伞破网”。加强与公安机关“协同办案”以及日常对接联络,及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以及失职失责等问题,着力提升工作质效。
“对公安机关侦办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深入开展‘一案三查’,严肃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官伞’‘警伞’问题和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庸伞’问题。”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市纪委监委采取工作提示单、定期跟踪调度、专项检查等方式,压紧压实各县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职责,以强监督推进强监管,督促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真刀真枪解决突出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
截止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工作提示单140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257次,51名党员干部因推动整改不力受到党纪政务处分,56名党员干部受到组织处理。
“下一步,将聚焦监督首责不停步,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毕节市纪委监委)
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yw/202012/t20201231_65893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