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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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委原书记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其行为直接导致该县政治生态恶化,多名县级领导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调查。”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该把讲政治作为一贯要求和终身课题,我却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面对组织给‘出路’,没有珍惜,还欺骗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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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日,省纪委四次全会期间专门套开警示教育会议,聚焦“一把手”任性滥权问题,深度剖析通报近年来全省查处的“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全省4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集体接受警示教育。
党委(党组)书记述廉述责是近年来省纪委全会的“规定动作”。省纪委四次全会第二次大会期间,各市(州)委书记、厅党组书记、省管国有企业党委书记、省属高校党委书记等“一把手”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进行述廉述责,直奔主题、直述要害,并接受省纪委委员现场打分、投票。
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对象,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主体。省纪委监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监督专责,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一“牛鼻子”,抓牢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述责述廉、常态化约谈、开展警示教育等,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抓“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监督是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一年多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专责监督职能,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做实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有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省纪委监委通过协助省委建立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开展市(州)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年度检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
前不久,黔东南州凯里市纪委监委在初核群众反映该市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时,通过廉政档案内容比对,发现该干部存在瞒报其经商办企业情况问题。随后,该市纪委监委在掌握充分证据前提下,对这名干部进行了谈话,当事人如实交代了自己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谋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
为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完善监督格局,提升监督质效,2020年,省纪委监委构建政治监督活页、廉政档案建设、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以及持续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3+1”监督工作格局,实现日常监督可量化、可检查、可评估。其中,围绕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9个方面情况,专门建立全省各地区各单位的政治监督活页,建成省管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省管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全覆盖。
“感谢您对村务工作的监督,经核实,两名村民已如数领到危房改造资金,并不存在村干部侵占的情况……”2020年9月10日,安顺市西秀区宁谷镇纪委干部来到群众家中,面对面反馈信访件办理结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此信访件从“签收”到“办结”只花了8天时间。“快查快结”的背后得益于全省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的运用。
2020年,全省纵向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纪检监察机构,横向覆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和派驻(派出)机构的检举举报平台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实行“线上线下”同步管理,开启信访举报数据“快跑”模式。
监督有没有效果,很重要的是能不能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早打招呼、早敲警钟,有效防止“小错误”发展成为“大祸患”。2020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308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提醒批评27320人次,占比63.4%。
铜仁市印江自治县洋溪镇王家坡村党支部书记熊某某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将去世多年的父亲纳入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贴对象的“小伎俩”,会被“大数据”给揪了出来,自己也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人是在2011年死亡,但数据显示,仍然享受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贴……”2020年8月,印江自治县在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治理过程中,通过云平台大数据比对,发现涉农资金数据信息“报警”。随即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线下走访核实,不到一个星期,就查实了熊某某违纪问题。
信息化建设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2020年,省纪委监委持续推进“数据铁笼”建设,通过构建全省扶贫民生领域大数据监督系统,打通与民政、人社、住建等主管部门数据共享信息壁垒,实现对扶贫民生领域资金流转、权力运行的全程记录、追溯和预警,推动监督从“人海战术”向精准出击转变,使大数据监督成为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助推器。
随着基层监察范围的扩大,监督事项的增多,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力量薄弱问题日益凸显。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快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通过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推行乡镇(街道)片区协作,开展提级交叉监督、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民生监督员力量等,织密立体监督网,着力打通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也是监督权力运行,督促担当尽责的重要手段。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规范问责程序,通过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激励全省党员干部知规明矩,干事创业。
2021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紧扣党章宪法赋予职责,通过进一步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健全监督体系,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