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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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南宫镇原社保办负责人张人友贪污挪用代收群众缴纳养老保险费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11月26日,黔东南州台江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认真总结专项治理经验成效,巩固发展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良好态势”工作要求,贵州省纪委监委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巩固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1至1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0393个,立案4824件,党纪政务处分3791人,移送司法126人,问责616人。
10月14日,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推进会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纪委书记座谈会,要求坚决克服思想上的麻痹、懈怠、厌战情绪,驰而不息抓好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涉及方方面面,为让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省纪委监委印发实施方案,紧盯乡村振兴领域、民生领域,以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大类13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采用专项监督、专项监察、专项治理等多种措施,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针对过渡期中民生项目多、投入资金大的情况,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下沉一线,以66个脱贫摘帽县、20个已脱贫极贫乡镇为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重大民生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重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1至11月,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走访项目2731个,走访群众10497户,走访发现问题3015个,推动解决2757个。
推动解决房屋等不动产“登记难”“办证难”等问题,省纪委监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教育、医疗、生态、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心的问题,以小切口进入,在全省上下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抓好省纪委监委明确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调整增加了虚报冒领骗取涉农补助资金、基层换届违纪违法行为、政务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镇村医疗资源不足、培训机构恶性竞争等监督检查项目,采取硬措施,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省纪委监委印发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通知,继续推进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常态化、制度化,完善线索双向移送反馈、会商通报、逐案筛查等协同联动机制,紧盯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推动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严明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把好入口关,严防“村霸”等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
今年3月,从江县纪委监委对样洞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组刚到村里没多久,便接到群众举报村两委私分公款。经专题研判后,县、镇纪委迅速启动调查程序,仅半个月时间,时任样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文书套取6760元办公经费作为个人务工补助问题就被查处。
基层小微权力看似微小,却连着民生,关系人心向背。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在9个市州全面铺开,聚焦村级党组织书记、主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等内容开展监督,查处了一批微腐败。此外,省纪委监委还推动出台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村(社区)纪检委员(纪委书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社区)民生监督员三员合一等内容,构建小微权力监督体系,着力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今年3月,黔西南州贞丰县者相镇平桥村一村民通过“智慧监察”大数据平台发现,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与公示情况不符,随即向县纪委监委举报。通过大数据监督系统分析比对涉农项目资金,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很快发现端倪,平桥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违规将村集体资金入股以亲弟为法人的合作社,因资金管理不善,造成村集体资金损失,以致在公示时对不上账。随后,王某被立案审查。
积极探索科学工作措施和监督手段,省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通过“采集数据—模型比对—线下核实—反馈纠正”方式,紧盯社会保障兜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教育及易地扶贫搬迁与生态移民等领域,以季度为周期,开展数据采集和预警数据线下核实等工作,打通保障群众利益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