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12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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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深入检视查找本地区本单位在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5月30日,省纪委监委印发工作方案,启动新一轮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此次评查将采取自查自纠、交叉评查、上级抽查等方式,对党的二十大以来省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省管国企与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市级及以下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且已办结的案件开展质量评查。
这是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第二轮全省案件质量评查。此前,省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第一轮全省案件质量评查,共抽查各地区各单位案件223件,阅卷1800余册,并形成案件评查问题清单。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是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评查,通过强化统筹谋划、明晰范围标准、深化成果运用,带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做深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推动问题整改,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质效。
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统筹谋划。省纪委监委制定2025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成立由省纪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从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抽调34名精干力量组建5个评查组,明确各评查组责任分工,评查对象与重点,以及各阶段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明晰目标、厘清任务、压实责任。
在省级示范带动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成立领导小组、组建评查小组等,扎实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遵义市纪委监委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抽调业务骨干组建评查小组,以季度为期限,定期对全市15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已办结案件开展质量评查。黔南州纪委监委成立问责案件专项评查领导小组,制定评查方案,采取州级集中抽查和县级全覆盖自查的方式,开展问责案件质量评查。毕节市大方县纪委监委组建案件质效季度评查小组,通过“一案一评、一案一结”开展案件质量季度评审。
明晰范围标准,确保精准评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明晰评查标准和评查案件类型,实现评查对象和标准精准聚焦、有的放矢。
省纪委监委将各市(州)、县(市、区)纪委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近两年以来办结的案件纳入评查范围,在加强对重点案件类型、办案领域、业务态势研判基础上,将问责案件、集中整治案件等重点类型纳入其中统筹推动。同时,围绕评查案件类型、影响案件质量重难点问题和易错点,在集中评查前,组织评查组集中参加专项培训,将案件质量标准、评查要点、关注重点等要求讲深讲透,确保工作实效。
“在此基础上,我们延伸评查链条,将评查内容向前延伸至线索办理各个环节,向后覆盖至‘案结事了’各项工作,既严查实体、程序和案件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又透过业务检视办案单位领导干部对案件质量重视程度和方法举措是否有效。”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对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细化8大项120余小项评查标准,明确具体问题的认定情形和尺度标准,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黔东南州凯里市纪委监委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6个方面列出31项评查清单,采取日常自查、交叉评查、全面评查、集中评查工作模式,对案件办理质量实行动态监管。黔南州龙里县纪委监委明确评查重点,今年以来重点聚焦问责、职务犯罪等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深化成果运用,增强评查实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规范监督执纪执法的有力抓手,紧盯突出问题,及时纠偏正向、强力夯基固本。
5月30日,省纪委监委创新举办的案件质量剖析讲堂第一讲开讲。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同志紧扣2025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以“坚持问题导向,筑牢铁案工程,着力提升案件质量”为主题,从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问题原因剖析、相关要求与工作建议三个方面,面向省、市、县、乡四级纪检监察干部授课。用好全省案件质量评查成果,通过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为各级办案工作“问诊把脉”,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
与此同时,省纪委监委建立“发现问题、通报反馈、跟踪督办、整改提高”全过程案件“质控闭环”,定期汇总梳理、深入分析评查发现问题,找准原因症结,提出工作建议并推动整改。持续完善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体系,对案件办理质量及时“问诊把脉”,切实以查促改、以改促治,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案形成问题清单、质量评查报告,采取集中通报、书面反馈、当面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反馈,并督促限时整改。对于发现的共性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制发案件办理工作提示等发放至各县(市)学习借鉴,推动规范案件办理。六盘水市钟山区纪委监委聚焦上级案件质量评查反馈和本级审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汇编后在一定范围通报,督促相关纪检监察机构对照检查、整改提升,形成纠错一次、规范一批的长效机制。(作者:潘存果、佘明凤)
工作体悟
紧盯重点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助推案件查办质效全面提升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着眼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量,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正确把握政策策略,准确定性量纪,毋枉毋纵,安全文明办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实践中,铜仁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全会部署要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聚焦案件质量这一生命线,把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作为重要抓手,持续在“学深”“查透”“促改”上下功夫,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在“学深”上久久为功。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指标同考量,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的第一议题,始终做到学业务必先学政治。创新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全员跟进广泛学、支部会议跟进学、教育培训针对学、调查研究运用学、主题党课引领学、业务微课堂解读学的学习机制,将学习贯穿案件质量评查全过程。强化正面引导,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业务“大比武”,营造向先进看齐、以典型为范的良好氛围,激发提升案件质量的内生动力。
在“查透”上精准发力。采取“常态化季度评查+靶向式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规范等多项核心指标进行闭环式管理与全过程监督。针对手续不够完备、文书不够规范等问题,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第一时间将问题反馈至案件承办部门,督促立行立改;对其他相关问题,采取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可操作、易执行、能复制的对策建议的方式,助力案件承办部门及时纠正整改,防止问题发生。2024年至2025年第一季度,共对92件案件开展市级评查,对区(县)季度评查案件58件、专项评查案件34件,查摆并督促整改相关问题。
在“促改”上抓实抓牢。为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铜仁市纪委监委采取“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方式强化评查结果运用,使案件查办在“量”的高位突破上实现“质”的稳步提升。依托定期会商、个案研讨、类案指导等机制,形成统一的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和量纪尺度“正面清单”。结合案件查办工作要求及评查工作中发现的经验做法,制作《纪检监察机关审理工作(办案)基本要求的理解与运用》课件,并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新进干部业务大练兵研修班和市直部门机关纪委干部业务能力培训班中进行讲解。紧盯评查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形成“负面清单”并反馈给被评查对象,以实地调研、专项培训、下发工作提示等方式强化业务指导,提升查、审衔接。将负面清单整改情况纳入下次案件质量评查范围,持续推动落实整改。每季度编发《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关于办案过程中常见易错问题的提示》供市级办案部门和各区(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做到上下联动、横向衔接、协同发力,共筑案件质量评查安全堡垒。(铜仁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龙之衡)
地方实践
铜仁市思南县:做实案件质量评查推动提升办案质量
近日,铜仁市思南县纪委监委针对今年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对照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思南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规范案件办理的重要抓手,结合监督执纪执法相关规定,细化评查要求和内容,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具体工作中,县纪委监委专项评查组紧扣事实证据是否充分、确凿,定性处理是否准确、恰当,程序手续是否合规、完备,管理执行是否规范、到位等重点方面,制定了案件质量评分清单,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评查,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清单化”反馈,并督促相关部门对照整改。坚持“一案一评”,采用“承办部门内审员自评、审理室初评、分管领导综合评查”的三级审核方式,确保发现问题全面、准确。
针对重要审查调查案件,商请司法机关、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讨论,梳理各类案件质量方面的问题,以指导工作开展。通过提前介入审理、审理中及时交换意见等方式对案件质量方面问题及时纠偏。在此基础上,将上级抽查、交叉评查和日常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归纳总结,编印案件质量易发多发的共性问题工作提示,组织干部学习,推动提升案件质量和强化干部办案能力。
今年以来,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反馈评查意见23条,提前介入审理1件,编印案件质量易发多发的共性问题工作提示2期。
案件质量评查不能“一评了之”,县纪委监委定期对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与案件承办部门“点对点”复盘分析,对多次整改不到位的,明确由分管领导约谈提醒案件主办人,确保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治。(通讯员 黄雨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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