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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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上午。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23年6月26日上午7:4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毕节市纪委市监委一楼大厅报到,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到医院体检。考生所持证件不全或与考生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的食物,不要饮用酒类及其它含酒精的饮料,以保证血液化验的准确性。
2.体检前一日22:00后禁食、禁水,请考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检查。
3.为方便进行体检,应当衣着宽松,勿戴首饰。女性建议不要穿着连体裤、连衣裙、高跟鞋参加体检。
4.已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工作员和体检医生,勿做X光检查和妇科检查,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考生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论及录用。
6.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其他有关事宜
1.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于体检当天现场交体检医院。
2. 未能在体检当日集中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未参加体检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 体检对象和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 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另行安排一次复检,复检再次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咨询电话:0857-8339430(毕节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57-8339302(毕节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附件:毕节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