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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四项举措”确保查办案件“四个零”目标

发布时间: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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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毕节市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三转”要求,突出查办案件的主责主业,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规范办案程序,严管办案人员,注重办案安全,确保全市办案工作实现“四个零”的目标。

严肃惩治腐败确保“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发展环境和作风的案件,也严肃查处各类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面整合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和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办案资源,整合公安、法院、司法、审计等部门的人力资源,建立办案协作区,推行“兵团式作战”,查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53件,同比增长5.35%;给予党政纪处分518人,同比增长5.71%,其中县处级8人,同比增长33.3%,乡科级92人,同比增长22.67%;挽回经济损失739.39万元,同比增长169.08%。

严管办案人员确保“零违纪”。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严格按照王岐山书记“四个不准”的要求,始终严守办案纪律,切实规范自身言行。对纪检监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对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不断以严明的纪律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周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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