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9-05
来源:黔西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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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接到举报至移送司法机关1周时间,毕节市黔西县林泉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将林泉镇副科级干部、卫星村原包村组长杨宏杰和卫星村原党支部书记马永元贪污案调查清楚。收缴违纪资金16.3万元,马永元被开除党籍处分,杨宏杰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是近十年来林泉镇纪委参与查办的第一件大案,刷新了该镇纪委未办比较影响力大案的历史记录。
据黔西县纪委审理室统计,2008年以来,林泉镇纪委没有查处一起5000元以上的经济违纪违法案件,每年查办的案件多数为农民党员超生案件。这给林泉镇、村干部滋养了一种侥幸心理,有机会就趁手中有权,搞点钱装进腰包才实在,不容易被查处的。
2013年7月18日,林泉镇民生项目特派组在例行巡查中接到群众反映卫星村包村干部和村支书合伙虚报农户套取危房改造款的举报,立即通过财政付款账本和走访农户核实。在群众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调查组收集了杨宏杰和马永元大量违纪线索,案件很快就得到突破,调查过程只用了一周的时间。该案调查的及时性和处理到位都得到了群众认可和赞同。“有效组织协调几个乡镇纪委力量,及时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彻底改变乡镇纪委办案不力的现状”林泉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组长王彦说。
在办案过程中,杨宏杰向办案人员忏悔道:“我平时受到这方面的警醒太少,对不起组织和领导的培养,现在后悔来不及了,我退回的不仅是十几万的赃款,更大的是损失我下半辈子100多万的工资和退休金。我要用我的忏悔警醒林泉镇的所有干部,包括我的妻子,希望他们不要象我糊涂,做经济上、政治上、名誉上的人生“亏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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