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9-09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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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毕节市黔西县纪委发出《关于规范全县权力运行责任监督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在研究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扶贫济困资金分配使用、公开招聘招录人员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时,须填写《黔西县权力运行责任监督备案表》送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备案表主要详细记录研究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及会议决议概要;明确事项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及监督记录、7名以上群众监督员及记录等内容。出现违规违纪问题时,可倒查环节问责倒人,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监督力,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该县纪委建立“万名群众监督员”手机短信平台,将监督方法、重点注意事项及时发送群众监督员进行沟通互动。县纪委随机邀请监督员参加单位重大事项决策会议,规定对备案信息不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重大事项经上级审批后故意拖延时间不予研究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陈俊涛、黔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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