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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委发文要求全县学习“学思践悟”系列文章

发布时间:2014-09-13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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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毕节市委常委、黔西县委书记卢林在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学思践悟”专栏系列文章时要求,县委下发《县办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做好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最新精神要求的传递工作。

《通报》指出,文章精神内涵为大家解决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抓什么和如何抓的问题。大家要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书记的事,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你的责任。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系列文章精神,深入开展讨论交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实践中。要围绕本级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开展一系列有声势、有力度的宣传报道,形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强大声势。各级各部门要把系列文章精神与本级本部门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弄清楚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什么和怎么抓。党委(党组)最基本的要履行好管理教育、提醒打招呼、约谈纠偏、诫勉谈话治苗头、权力运行监督、制度建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责任追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等职责,狠抓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惩治腐败等各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能因为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知情不报。党风廉政建设出问题,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对不敢担当、没有履职尽责,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的,一经查实,就要严格追究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

(陈俊涛、黔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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