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开启“加减法”考核模式促主体责任和作风建设步入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5-04-30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浏览量:
视力保护色:
今年以来,金沙县不断完善监督载体和考核方法,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开启“加减法”考核模式,力促主体责任落实和作风建设步入新常态。截止目前,已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1次,作风专项督查8次,约谈党政主要领导116人次,全县通报批评8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人。
“建、查、改”做“加法”。
按照“抓制度、抓督查、抓整改”三步措施,不断提升权责意识。一是建章立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通过民主决策、三重一大、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制度健全,努力做到用规章制度管人管事;二是监督检查。要求党委(党组)每月对照要求开展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在金沙廉政网进行公开,同时拟定作风督查年度计划目标,开展经常性作风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将作风督查常态化,时刻警醒和教育党员干部作风行为;三是落实整改。对单位开展检查发现的问题,自行确定整改责任分解和整改时限后,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对有关人员落实责任追究,并将处理情况报县纪委备案,根据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按次计算分值,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加分依据。
“曝、惩、纠”做“减法”。
责任落实到位的,在考核中加分,而落实不力,发现问题的则扣分。一是曝光典型。整合纪工委、特派组力量,采取交叉督查方式,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和当事人,通过网络、报纸进行公开曝光,起到震慑效果。二是强化惩处。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单位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领导责任,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起到警示效果。三是分类查纠。即对三类问题实行考核扣分,分别为受到全县通报、约谈单位“一把手”、下发作风问题督查整改通知的;对发现问题列入次月重点跟踪督查整改不得力、不到位、走过场的;被省、市、县级作风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刘俞宏 袁 雪 杨 鹏)
“建、查、改”做“加法”。
按照“抓制度、抓督查、抓整改”三步措施,不断提升权责意识。一是建章立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通过民主决策、三重一大、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制度健全,努力做到用规章制度管人管事;二是监督检查。要求党委(党组)每月对照要求开展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在金沙廉政网进行公开,同时拟定作风督查年度计划目标,开展经常性作风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将作风督查常态化,时刻警醒和教育党员干部作风行为;三是落实整改。对单位开展检查发现的问题,自行确定整改责任分解和整改时限后,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对有关人员落实责任追究,并将处理情况报县纪委备案,根据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按次计算分值,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加分依据。
“曝、惩、纠”做“减法”。
责任落实到位的,在考核中加分,而落实不力,发现问题的则扣分。一是曝光典型。整合纪工委、特派组力量,采取交叉督查方式,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和当事人,通过网络、报纸进行公开曝光,起到震慑效果。二是强化惩处。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单位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领导责任,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起到警示效果。三是分类查纠。即对三类问题实行考核扣分,分别为受到全县通报、约谈单位“一把手”、下发作风问题督查整改通知的;对发现问题列入次月重点跟踪督查整改不得力、不到位、走过场的;被省、市、县级作风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刘俞宏 袁 雪 杨 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