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26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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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427个村(社区)纪检小组长和4011名村级民生监督信息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打造全民参与的民生监督网络,织牢民生项目监督网底。近日,纳雍县制定出台《村级纪检小组长及村民组民生项目监督信息联络员奖励办法(试行)》,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激活纪检小组和信息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对民生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提供举报线索和建设性建议。
该《奖励办法》规定,对民生项目实施及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提出建设性建议的,得到市委、市政府采纳的给予600元奖励,得到市纪委监察局采纳的给予500元奖励,得到县委、县政府采纳的给予400元奖励,得到县纪委监察局采纳的给予300元奖励,得到乡镇党委、政府采纳的给予100元奖励,得到乡镇纪委采纳的给予50元奖励。
对提供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涉及乡科级干部的每件给予500元奖励,涉及一般干部的每件给予300元奖励,涉及村干部的每件给予200元奖励。
该《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或公开举报人姓名、身份等相关情况,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漏举报问题内容导致案件查处工作受阻或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左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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