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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杜鹃:纪委监督同级党委“严起来”

发布时间:2015-12-24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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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百里杜鹃管理区积极探索纪委(纪检组)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权力运行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在全市率先制定实施《百里杜鹃管理区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的实施办法》,找到了同级监督的具体操作路径,发挥了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重要作用,促进了党委自觉担当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行动,实现了同级监督规范化、常态化。

  ——强化日常监督提醒。根据日常监督情况,纪委(纪检组)适时向同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发出“监督事项提醒单”或《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有关问题132个。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约谈同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责守廉126人次。

  ——深化“三述”“三诺”实效。纪工委协调开展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德活动1次,1名县级领导干部、5名乡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三述”并接受质询提问和民主测评,督促“三述”对象整改问题44个。全区70名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向同级纪委(纪检组)“三述”,整改党风廉政突出问题156个。各乡(管理区)党政“一把手”以贯彻落实民生政策情况为内容,年初向民生监督组“承诺”、年终“述诺”并接受“评诺”,推动解决民生突出问题98个。

  ——建立“跟单”监督机制。纪委(纪检组)对同级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酝酿决策时申报“列单”监督、集体决策时列席“跟单”监督、执行决策时抽查“评单”监督,全年共“列单”监督867件、“跟单”监督802件、“评单”监督142件,纠正整改问题41个,问责处理2人。

  据悉,该区乡(管理区)纪委与区纪工委对本乡(管理区)党委班子成员涉嫌违纪问题共同初核1件,转立案1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派驻纪检组对联系或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班子违反作风规定问题初核4起,报请区纪工委追究同级党委(党组)成员11人;对联系部门党组成员违纪问题初核2件,转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对驻在部门的下属单位负责人违纪问题实行“一案双查”,追究驻在部门党组成员的领导责任1人次。


(张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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