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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查办民生案件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将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6-01-20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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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6日,金沙县召开了民生监督工作推进会,总结了近两月民生监督大家抓的工作成效,并对下步民生监督大家抓工作再次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查办民生案件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将被问责,同时还要追究乡镇党委主体责任。
  会议指出,民生监督大家抓自2015年11月16日启动以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民生监督工作成效明显,社会反映强烈。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民生监督齐抓共管局面初步形成。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思想得到了统一,认识得到了提高,凝了心聚了力。二是方法措施到位,民生监督大家抓工作步入新常态。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一周内,全县25个乡镇全面启动工作,结合实际、各显神通,各个责任单位、责任人找准定位、聚焦中心,使民生监督大家抓工作步入新常态。三是职能发挥到位,民生监督大家抓工作通过考核期。截止1月15日,共收集问题线索334个,可立和已立民生案件共76件,民生案件查办迎来了新年“开门红”。
  民生监督大家抓工作启动以来,仍有两个“零办案”民生监督组。针对这一情况,会议提出将对民生监督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会后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提升工作水平。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熊遴箐在会上要求,一是确保信心不减、力度不减。2016年要在民生监督上取得新成效,必须坚定信心,增强力度,要站在更高的角度、更深的认识,进一步提升部门的认识,保证全员参与,给社会释放一种保持民生领域反腐高压态势的信号,让人民群众看得见、享受得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果。二是确保职责不松、尺度不松。纪委虽然要带头,但并不是大包大揽,更进一步明确职责,真正实现人人有责任,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三是确保案件提升、经验提升。要把案件查办工作作为践行“四种形态”的最有力抓手,要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快查快结,盯住“关键少数”,管住“大多数”,给违纪干部机会,也对组织负责。
  

(金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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