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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一贫困村违规发放低保救助粮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6-01-20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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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要求打散来分,我是按群众意愿办的。”
  “半分钱都没得,有些想不通!”
  近日,从大方县黄泥乡纪委获悉,该乡查处一起2015年农村低保季节性救助粮违规发放民生案件时,个别受处分的村干部巧言推责和婉言叫屈。
  该案源于2015年11月30日,黄泥乡石丫村8名一瘸一拐的低保户到乡党政办反映:“自己还有1包米没有得,被村干部拿去分给了本村不该吃的农户吃了。”
  接到救助低保户的大米被分给了全村人吃的反映后,黄泥乡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走进了该村进行调查核实。
  黄泥乡社会事务办负责人王伟介绍,2015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主要是在每年的6、7、8三个月期间,针对不能解决基本口粮的农村低保家庭,根据困难等级,按照每人每月30斤大米(1包)的标准救助发放。石丫村是全乡最贫困的村,经过评定后向县民政部门申请,每名低保户都获得了连续三个月的救助粮共3包(90斤)大米。
  据了解,石丫村共获得低保救助粮531包大米。在发放救助粮时,6个村民组中有5个村民组违规将432包大米进行了“二次分配”发放,导致该救助的人没有得齐、不该救助的人分得一杯羹。
  在分配时,包组村干部将各村民组的救助名单及救助粮给了村民组长后,村民组私自召集群众开会讨论进行了第二次分配。有的组采取外出务工的农户“靠边站”、在家农户排队领米吃,最困难的多吃一点;有的组平均分配,外出务工和在家农户都分得米吃。
  为什么村组干部要将这批“救命粮”分给全村人吃的呢?
  笔者深入黄泥乡石丫村了解,该村山高路险、人烟稀少,年轻人都外出务工,留守老弱病残儿童依附半山腰、深山沟建房而居,半数座家户通信不畅。
  “老百姓听到大米运到村办公楼后,要求召开群众会讨论,有群众(不是低保户)会上提出,大家的条件都差不多,吃低保的每月都有钱(低保金)领,大米是国家给的,大家分起吃。”石丫村村委副主任吴发春道出了“二次分配”粮食的群众想法。
  当问及低保户是否同意“二次分配”时,石丫村石丫组村民组长金正明告诉笔者:“群众会上,低保户当时没有反对。”
  事虽小,其不良影响很大,何况是群众的“救命粮”。正如该乡党委书记李建发电话安排乡纪委进行调查时所言:“不管是否有钱进个人腰包,就是1包米,只要违纪都要严肃处理。”
  为了提前预防、抓早抓小,把纪律挺起来,把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到基层,黄泥乡党委对涉案的9名党员进行了处理,其中4名村干部和3名村民组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名乡干部和1名村干部受到诫勉谈话。
  后记:一分一粒,关系民生,关乎民意。贫穷是根,但不能因1包米而违规违纪。群众意愿,不是搪塞的理由;分毫未得,更不是违纪与否的依据。但凡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不能以“情理”代替法纪,应按照党纪规定进行问责,以示警醒,防微杜渐。

 

(张 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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