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09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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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中,精准识别贫困户情况至关重要,而因工作人员的失职,造成扶持对象不精准,精准扶贫效果就会被打折扣。”近日,纳雍县制定出台《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问责办法》,将对贫困户精准识别失职行为严格问责,确保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达到扶持对象精准。
明确问责对象。问责对象为对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员;驻村工作队员及村、社区第一书记;村和社区两委负责人、扶贫特岗人员。
明确问责方式。对不严格按照建档立卡工作程序和标准落实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造成识别不精准的,将根据出现户数的多少,分别对村或社区第一书记、“两委”主要负责人、扶贫特岗人员、包村领导、分管扶贫工作领导、扶贫工作站站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问责方式包括通报批评、约谈、召回管理。
明确问责权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村扶贫特岗人员、乡镇管理干部的责任追究,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对县直部门、乡镇干部的责任追究,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对管理权限不在本县的人员,由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向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提交处理建议。对不认真履职、执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左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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