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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规范发放项目和标准禁止滥发津补贴

发布时间:2016-03-28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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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织金县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出台文件,规范全县各种补贴、奖金、劳务费等发放项目和标准,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工作部门按规定发放的补贴、奖金、劳务费必须严格控制标准,严格控制范围,严格审批程序,不得私设项目和擅自提高标准滥发津补贴,凡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进行处理。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强化整风肃纪,严格厉行节约,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做到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劳务费等有规定,织金县结合实际,规范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种补贴、奖金、劳务费等发放项目、发放标准、发放范围及方式和经费来源。并严格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工作部门获得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奖金必须制定奖金分配方案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发放;县级组织的各类比赛和竞赛活动,对集体和个人的各类奖励及相关经费,由主办单位向县委、县政府专项报告同意后发放;各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小学结合本单位公用经费和非税收入状况,在不突破规定项目和标准的前提下制定本单位的发放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送联系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民生监督组)、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备案后实施,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备案的,一律不予实施,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进行处理。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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