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21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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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赫章县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搭建机构,确保统筹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是要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加强顶层设计,厘清责任关系。今年1月,我县在全市率先设立了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负责承担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职责。主体责任办公室设在县委办,由1名县委办副主任专门负责主体责任办公室工作,县编委从县内调剂1名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给主体责任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和办公设施,迅速启动各项工作。
加强学习,确保认识到位。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只有思想上认识明确,工作中才有成效。近期,县委充分利用县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平台,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及各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深入、系统地学习了《党章》、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帮助领导干部掌握思想精髓,领会精神实质,真正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
梳理清单,确保压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出台《赫章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赫章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梳理为3类16大项44小项,对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11名牵头领导、6个牵头单位、124个责任单位,明确办理时限。要求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县检察院、法院党组,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梳理主体责任清单,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进一步厘清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之间的关系,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实现了“两个责任”的全覆盖。
示范表率,确保全面传责。县委书记刘建平同志在县委2016年第1次常委会上,分别与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书记,常委领导班子成员签订《赫章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要求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县人大、政协党组成员要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在近期召开的县委常委(扩大)会、县委工作会和纪委全会上,县委书记刘建平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议上多次重申强调,端正党风从其自身做起,从县级领导做起,从县级部门领导抓起,必须人人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尽职尽责,如有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一律从严追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93名“一把手”对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廉洁从政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赫章县 杨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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