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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巡查精准扶贫 确保民生项目落实

发布时间:2016-05-30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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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预防民生项目缩水,确保每年政府承诺的各项民生项目落实到位,如何更加科学规范管理使用民生项目资金,让民生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如何有效遏制民生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使人民群众对民生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
  近日,纳雍县纪委、县委统战部、县监察局联合下发《纳雍县2016年民生项目民主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围绕精准扶贫、棚户区改造以及县委、县政府承诺的2016年“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建立全县民生项目民主监督委员会,助推全县各项民生项目真正落实到位。
  增强部门协作确保民主监督有序实施。《实施细则》以实施“民主监督”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推进纳雍县“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战略步伐。今年内主要对精准扶贫、棚户区改造以及县委、县政府承诺的2016年“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实行民主监督,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县直各民生资金主管部门要积极协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做好民生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准确掌握各类民生问题的政策、实施内容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履行职能,确保民主监督工作有序实施。
  围绕民生实事扎实开展巡查工作。组织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全县开展的精准扶贫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及县委、县政府承诺的2016年“十件重点民生实事”进行巡查。巡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要是巡查工程启动落实情况,第二阶段是巡查工程进度情况,第三阶段是巡查工程的目标完成情况。巡查组采取现场观摩、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现场询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政府承诺的各项民生项目开展民主监督。巡查结束后,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反馈督查情况,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落实意见。发现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纳雍  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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