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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提升监督执纪效果

发布时间:2016-06-01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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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纳雍县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式方法,充分贯彻和运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谈话函询作为问题线索处置的主要方式,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截至目前,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方式,对723名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其中批评教育416人,占57.5%;轻处分236人,占32.6%;重处分53人,占7.3%;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5人,占2.6%,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责任落实。紧紧扭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放松,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和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实践“四种形态”中的责任,形成上下一体、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把问题导向具体化,注重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咬耳扯袖、红脸瞪眼,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到纪律的约束。县委对问题“处在萌芽状态”的12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咬耳”谈话,县纪委对“靠近红线边缘”的117名乡科级干部进行“扯袖”提醒。
  强化纪律督查。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让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错,抓住有的党员干部不守规矩、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款、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对办事群众不理不睬等问题,开展经常性纪律作风督查,131名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被通报曝光,召回管理33人。
  强化约谈函询。从信访举报、巡查暗访、专项监察、查办案件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对反映笼统、难以查证核实、违纪轻微、问题较少、情节简单的采取谈话函询等方式,由县委“五人小组”、监察局长和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和函询。对18名主动说清自身错误的科级干部免于处理,对23名问题轻微的一般党员干部进行纪律谈话教育,对在约谈中欺骗组织、不说实话,9次收受煤矿业主贿赂120万元的县委政法委原副科级干部、电煤运销公司经理张程进行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纳雍县  左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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