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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三促进三准确”保障“四要五严禁”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6-07-15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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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威宁自治县采取“三促进三准确”工作措施,推动《行为规范》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四要五严禁”落地生根。
      集中培训促进能力提升。召开全县贯彻落实《行为规范》学习培训暨工作部署会,组织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管民政的领导及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员,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各民生监督组干部等2400余人进行集中培训,以学习促进步,以培训促进能力提升。
      拓展方式促进学习效果。威宁县纪委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将“四要五严禁”纳入学习内容,共组建10个宣讲组,分赴乡镇、村居(社区)开展宣讲活动39场,深入细致讲解“四要五严禁”规定,受训7800余人。
      创新形势促进政策落实。该县印制“四要五严禁”卡片50000张,发放给全县干部职工,在威宁电视台、威宁每日新闻、威宁纪检监察网等媒体刊播“四要五严禁”内容30天以上,各级各部门通过会议传达、张榜公示以及利用网站、微信、QQ群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扩大宣传力度,营造群众知道、参与、积极监督的浓厚氛围,促进“四要五严禁”不走过场,落实到位。
      该县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乡镇(街道)纪委、分管民政工作副职领导、社会事务办要严格审核把关,把开展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本人及亲属享受非普惠制惠民政策有关情况的申报、公示、核查等工作抓细抓实抓严,切实做到“三个准确”。准确申报,确保真实准确。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紧锣密鼓抓落实,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及要求如实报告有关情况,确保申报的范围不漏人、申报的内容不漏项,做到真实、准确。准确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及其亲属享受惠民政策有关情况必须实行乡(镇)、村(社区)两级公示,自觉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准确核查,落实责任追究。层层把好申报、核查监督关口,齐抓共管、互相监督,形成合力。对不严格履行核实监督职责,把头不严,导致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问题发生的,将层层倒查责任。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等情形,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按相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对核实不认真、核准不严谨、工作不负责的,出现申报不真实、审核把关不认真、公示不到位等问题,既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也要追究各民生监督组的监督责任。


(威宁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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