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14人违反会议纪律16人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6-09-21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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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纳雍县居仁街道14人违反会议纪律16人被问责,16人中有2人被问责是因领导不力。
2016年8月10日上午9时,全市召开“法治毕节”重点工作推进暨“和在农家”创建启动电视电话会。纳雍县居仁街道因参会人数明显不符合要求,于8月12日,被全市通报批评。
8月22日,县纪委接到市级通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后,发现居仁街道在参加“法治毕节”重点工作推进暨“和在农家”创建启动电视电话会中,组织管理不到位。应参会34人,有10人缺会,其中2人请假,8人未履行请假手续,6人迟到,实际参会人数为24人。参会人员无故缺会、迟到,严重违反会风会纪,被全市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
9月19日,县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对居仁街道党工委书记陈林、办事处主任陈冉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并全县通报批评,扣发2016年度2个月目标考核奖;对缺会的居仁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何勇、县工商联驻路嘴社区干部胡雕,迟到的居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聪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全县通报批评,并向县纪委作出深刻检讨,扣发2016年度1个月目标考核奖;责成居仁街道纪工委对缺会的社区干部何开国、焦定贤、艾显祥、邓云、邓升富,迟到的社区干部杨永贤、孙大林、周林、仁育孝、唐家荣10人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全街道通报批评,并分别向居仁街道作出深刻检讨;对缺会的市台办驻居仁街道干坝社区干部李洋陆,建议由县委党建办按程序报市委党建办作相应处理。
(纳雍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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