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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出台文件快速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发布时间:2016-10-08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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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纳雍县纪委研究制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快速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施办法》,提出八项措施,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效能,提升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效率,确保全县如期减贫摘帽、实现同步小康。

      坚持“统筹兼顾、服从大局、聚焦发展中心、把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放在首位”的原则,以保障脱贫攻坚风清气正为重要政治任务,做到思想统一、行动迅速、有举必查、有查必果、务求实效。
      在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快查快结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主要领导指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民生监督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快速有效的“作业链”。
      有访必接,有诉必办。接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线索,第一时间登记、受理、处置,组织力量拟定办理方案。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派驻县直部门纪检组(委)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线索,在3个工作日内送信访室登记。信访室收到的扶贫领域一般性信访举报线索,由信访室及时跟踪督办;反映扶贫领域的重要信访举报线索,由信访室及时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处置,保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及时分流,及时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室收到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必须当天分流,送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同步建立跟踪问效台账,限时初核、立案。案情简单、涉案人数较少的问题线索,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初核后5个工作日内立案,立案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案情重大、复杂的问题线索,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初核后5个工作日内立案,立案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案情特殊、不能快速办结的案件,经案件主办人申请、委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
      整合办案资源,集中力量有效突破大案要案,整体推进扶贫领域案件的查办。案件查办难度大、办案力量不足的,由委局统一调度力量办理。
      实行上下联动、层层压实担子、分级负责、通力合作的办案模式,分管领导对主要领导负责,纪检监察室及相关室、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民生监督组对分管领导负责,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民生监督组对所联系的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
      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运用约谈的预防提醒谈话方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牢记教训、引以为戒,敬畏纪律规矩,守住底线,不踩“红线”,自觉维护好、落实好扶贫攻坚惠民政策。

      对有访不接,有诉不办,有案不查,拖案不办,瞒案积案压案,懒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的,从严给予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纳雍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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