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民生监督组为村民追回1.1万元资金
发布时间:2016-11-23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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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谢谢民生监督组,是他们帮我们追回了被索取的钱。”毕节市纳雍县勺窝镇压落村村民李启超拿着钱高兴地说。
近日,纳雍县勺窝镇民生监督组在压落村召开清退违规资金大会,现场将追回的1.1万元违纪资金如数退还到村民手中。
现场退还群众被侵占款
据了解,纳雍县勺窝镇压落村刘某,于2014年3月自2016年9月任该村委副主任。任职期间,刘某在为群众办理孩子上户口事宜时,以征收社会抚养费为由,在未开具任何收费凭据的情况下,向该村村民刘伦彬、李啟超2人分别索取3000元现金,向该村村民刘发军索取5000元现金,共计1.1万元现金。刘某向村民声称需要去“活动”才能上户口,然而他是将群众的钱装入了自己的腰包。
2016年8月25日,接到群众举报后,纳雍县勺窝镇民生监督组马上对刘某进行调查。案件查实后,涉案人员受到了党纪处罚,并退还了全部款项共计1.1万元。
“只要有违纪违规案件我们坚决查处,决不让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勺窝镇纪委书记在清退违规资金大会上向群众表态。
(纳雍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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