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之窗 -基层动态 - 
金沙:现场清退克扣款 群众纷纷来点赞

发布时间:2016-12-13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浏览量:

视力保护色:

      “赵大哥,这是你们家被村干部克扣的地质灾害建房补助款,今天如数退还。”在金沙县纪委组织的清退违纪款物大会上,纪委工作员将6000元钱递到受损群众赵祖军手中。
      面对突如其来的惊喜,赵祖军激动地说:“都有六七年了,我都已经忘记了,万万没有想到这个钱能够追回来。感谢党和政府,感谢你们来调查。”
      赵祖军的话触动了现场群众,气氛顿时变得热烈起来。“通过这种形式将违纪款返还给我们老百姓,让我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坚决惩治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又教育了党员干部,纪委同志好样的,给你们点个赞……”村民李丙感慨地说。
     事情是这样。
     2009年,金沙县原化觉乡(现化觉镇)前顺村主持村委工作的村委委员王绵志负责该村的地质灾害建房补助款申报工作。地质灾害户赵祖军多次找王绵志申报建房补助,但王绵志均以种种借口不予办理,最后赵祖军明确表示要给好处后,王绵志才答应办理。无奈之下,赵祖军只能答应王绵志的无理要求,将印章和证件交给王绵志委托其帮助办理,王绵志拿着赵祖军的印章和相关证明办完相关手续并到财政所代领了赵祖军的第一、二期共14000元建房补助款。2010年末,王绵志通知赵祖军到他家中去拿为其代领的建房补助款,王绵志只给了赵祖军8000元,另外6000元被王绵志以收取好处费的名义据为己有。
     今年10月,为切实解决民生领域等突出矛盾问题,营造风清气正良好发展环境,金沙县纪委启动对金沙县化觉镇全面巡察工作。巡察工作组在收到群众举报后,迅速查清了王绵志的违纪事实,王绵志被立党纪案调查,并通过群众大会现场退还了赵祖军6000元的建房补助款。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员干部一定要牢牢树立“公朴”思想,全心全意去为人民服务;千万不要去触犯党纪党规“红线”,否则不管事情过去多久,终难逃处分。                                                             
 (金沙县纪委)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