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杜鹃: 剑指“三不三小” 严惩群众身边“微腐败”
发布时间:2016-12-30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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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利益无小事”,“蝇贪”虽小,切莫“小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看似不大,却影响恶劣,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这一问题,2016年以来,百里杜鹃纪工委坚持落细落小,剑指民生领域“三不三小”问题,精准发力,从严惩处,喜获群众点赞。
严查职级“不高”,但影响较大的“小官”。以民生项目专项监察为抓手,突出监督重点,把职级不高、离群众最近、伸手机会最多、危害范围最广、影响较大的科级以下干部作为整治重点。如百里杜鹃大水乡扶贫站原工作员黄克勇违纪案,2005年至2009年黄克勇在大水乡扶贫站协助站长王承东(另案处理)工作期间,私自占有12户农户养殖黑山羊的扶贫项目补助款13500元达10年之久。2016年5月,黄克勇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严查金额“不多”,但性质恶劣的“小钱”。从近年来查办的民生案件来看,很多案件涉及金额不多,但却关系到群众的救命钱、血汗钱,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实利益。如百里杜鹃金坡乡岩脚村村委会主任李琼违纪案,李琼在2015年10月协助乡合医办代收岩脚村群众合医款期间,将群众的“保命钱”(合医款)20470元用于偿还自身债务,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2016年8月,李琼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严查问题“不大”,但反映强烈的“小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看似虽小,但群众看得见、说得清、感触深,容易在基层引起强烈反响,甚至会引起联名上访等行为发生。如百里杜鹃仁和乡朝阳村党支部书记王寅圳违纪案,王寅圳在2010年至2016年任朝阳村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本人及家属违规领取2010年、2012年、2014年、2015年度省级财政生态林补偿金共4767.3元,克扣2013年该村“两硬化”工程款4885元。2016年3月,受到朝阳村40名村民代表联名举报。2016年7月,王寅圳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据悉,2016以来,百里杜鹃管理区纪工委着力在查处民生领域“微腐败”问题上下功夫,立案32件,结案20件,党政纪处分22人,涉案金额59.59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立案数和处分人数分别增幅146.15%和83.33%。
(百里杜鹃 谯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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