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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惠民政策行为规范申报取消不符人员145人

发布时间:2017-06-05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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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威宁自治县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申报工作全部结束。
      申报采取“四级联动”形式,采取由申报主体主动申报,村(社区)党组织负责落实国家公职人员申报情况、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党委负责审核、监督组进行核实监督方式进行。申报结束后通过公开栏、广播、微信、QQ群等多形式进行30日的全面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各民生监督组再次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公示及社会反响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走访调查,对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严肃追究责任。
      威宁自治县此次参加申报的村(社区)干部及亲属14642人,享受非普惠制政策1875人,涉及金额558.37万元;参加申报的国家公职人员及亲属共5963人,享受非普惠制政策1267人,涉及金额260.9万元。截至目前,抽查核实村(社区)干部、公职人员及亲属享受非普惠制共1278人,取消不符合享受条件145人,纠正申报不实的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26人,发现问题条56个,立案12件,党政纪处分12人。

(威宁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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