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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洪水:“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发布时间:2019-07-31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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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违纪行为,主要是我放松了自我教育、自我警醒、自我净化,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近日,黔西县洪水镇干部王行华在“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对自己的违纪行为作出深刻检讨和自我批评。

当天,宣读了对违纪人员王行华的处分决定,通报其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12000元好处费、在为群众办理上户口事宜中收受7780元好处费的相关案情,剖析了案件发生原因,要求与会人员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严以自律、防微杜渐,常绷纪律之弦、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切实做到知敬畏、守底线、明戒惧,实实在在做事、干干净净做人。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人和事给与会的40多名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身边违纪人员面对面检讨,是最直接的警醒,真正让我们在纪律面前长了‘记性’!”参加警示教育大会后,一名干部深有感触地说。(黔西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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