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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强化“三评、四廉、五制”

发布时间: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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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四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金沙县纪委强化“三评、四廉、五制”干部管理机制,努力打造廉政、勤政、善政、优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三评”,即:下级测评级上、干部互评、组织考评。县纪委每半年对全县152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一次满意度测评,测评涉及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测评结果纳入县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强化“四廉”,即:监廉、评廉、考廉、助廉。监廉,是县纪委聘请离退休老干部以及人民群众代表为纪检监察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评廉,是在金沙廉政网、金沙电视台、《今日金沙》报等媒体公布“评廉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执纪执法等方面进行监督。考廉,是定期组织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相关知识的考核,强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以及金融、财税、科技、司法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知识面,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助廉,是号召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家属争当“廉内助”、“贤内助”,常吹“廉洁风”,多念“廉政经”,做好“廉政之家”的守门员,当好“家庭纪委书记”,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

强化“五制”。一是建立年度目标考评制度,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实行年终目标考核。二是建立台账制度,紧紧围绕纪委、监察局的中心工作和总体部署,细化目标责任,明确责任人。实行年台帐和月工作推进制度,保证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三是建立督查与跟踪考察相结合制度,实行县纪委领导包片负责,各室挂点联系并督查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委)的工作,促进督查与跟踪考察有机结合。四是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报告制度,纪检监察干部及家庭成员年度内诸如升学、婚丧事宜、乔迁新居、外出学习考察等,必须主动向县纪委备案,请求组织予以监督。五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认真查找纪检监察干部容易产生腐败的风险点,切实把从严管理的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中。

通过强化以上措施,努力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保持清醒头脑,自觉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当好表率,做到廉政。始终保持雷厉风行、不折不扣的工作作风,自觉做到不推、不等、不拖、不瞒、不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做到勤政。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敢于果断纠正、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和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做到善政。把关心干部、爱护干部与惩治腐败相结合,奖惩分明,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做到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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