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9-04
来源:七星关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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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工作,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8月26日,毕节市七星关区出台了《特邀监督员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实施办法(试行)》,聘请73名特邀监督员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及廉洁情况进行外部监督。
明确推荐对象和聘任条件。明确特邀监督员为区直有关单位乡科级领导干部或后备干部、离退休干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每名特邀监督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识和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特邀监督员有关工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具有社会责任感,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忠于职守;遵守《七星关区特邀监督员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规范聘请程序和监督内容。特邀监督员由区人大、政协、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推荐本单位具备条件的人选,区纪委监察局组织对特邀监督员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区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聘请人员,最后由区纪委监察局向推荐部门和决定聘请的特邀监督员所在单位(离退休干部退休前所在单位)通报聘请决定,并向聘请的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和工作证。新聘请的特邀监督员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反“四风”情况和遵守“三严守、九严禁”情况进行监督。
把握聘期时限和解聘方式。特邀监督员每届任期两年,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聘任期满未续聘即自然解聘;特邀监督员在任期内出现《办法》规定的解聘事由的,区纪委监察局有权予以解聘。
据悉,为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该区纪委还出台了《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规定》,明确副科级(副主任科员)及以上纪检监察干部离开七星关区公出、出国(境)学习考察和离岗休假、外派学习等需按规定进行报备。
(陈俊涛、七星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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