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9-06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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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前,七星关区纪委出台了《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规定》,明确副科级(副主任科员)及以上纪检监察干部离开七星关区公出、出国(境)学习考察和离岗休假、外派学习等需按规定进行报备。
报备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等,其中,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负责人、特派组组长、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外出的,还需报备外出恰进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的姓名和职务。
在报备工作中,区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外出,按区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执行,区纪委主要领导外出的还需按照程序报市纪委干部室;区纪委班子成员外出的,由本人直接报备办公室,办公室再按程序向区纪委主要领导报告;机关各室主要负责人外出的,向区纪委分管领导报告;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负责人外出,由所在办公室报区纪委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再按程序向区纪委主要领导报告,各级工委监察分局其他班子成员外出,向各自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负责人报告;特派组组长外出,由本人直接报区纪委办公室和分管领导,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特派组副组长)外出,由本人直接向特派组组长报告。
同时,该区还要求外出人员须提前3天报告,并组织人员对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各特派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外出报备的将进行通报批评,严防“先斩后奏”和“斩而不奏”。
(王明学、七星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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