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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双向召回”19名纪检监察干部

发布时间:2015-12-01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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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本人没有坚决执行好上级的“三转”要求、没有认真学习好业务知识、没有深刻认识民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没有统筹调度好力量集中办理案件,导致工作滞后,我坚决拥护组织对我的处理决定。以后我将知耻而进,不辱使命,用汗水诠释自己的工作、用努力赢得群众的信任、用业绩回馈组织的关心。”金沙县一名被“顺向召回”的乡镇纪委书记这样反省。
  金沙县纪委创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机制,让能者上,庸者下,制定出台了《金沙县纪检监察干部“双向召回”管理办法》,有效激发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也给懒政、惰政的纪检监察干部戴上“紧箍咒”。
  《办法》规定,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实行“顺向召回”,列出十一种“顺向召回”情形,共“顺向召回”纪检监察干部10人,其中表态发言并约谈2人,单独约谈3人,集中教育1人,挂账考察2人,诫勉谈话并调离纪检监察岗位1人,立案查处1人。二是以实绩为重点,实行“逆向召回”,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有效激励,列出六类“逆向召回”情形,共“逆向召回”纪检监察干部9名,其中一般干部推荐提拔为副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推荐提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推荐副科级干部重用2名,正科级干部重用2名。
  据悉,为了进一步增强监督效果,该县纪委还在县内媒体网站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聘请100余名特邀监督员和非党特邀监察员,全方位畅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渠道,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双向召回”落到实处。
  

(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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