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以案代训提升纪检干部查办案件能力
发布时间:2016-12-05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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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金沙县纪委出台了跟案学习、以案代训干部培训机制,强化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能力培训,着力打造一支作风正、严纪律、业务强的办案队伍。
“三个三”培训机制,即三个乡镇(街道)纪检人员+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三个岗位+培训期限三个月。一是每期3个名额。根据纪检人员入职时间长短、工作任务轻重等,每期从25个乡镇(街道)中选择3人到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培训。二是每期3个岗位。把参训人员分配到县纪委机关第一、第二、第三纪检监察室预留的3个岗位上,通过跟案学习和以案代训,全面参与业务工作。同时根据培训对象自身特点量体裁衣,有针对性地进行办案能力培训,使充分掌握监督执纪的法律法规、办案程序、方式方法、纪律要求和办案技巧等,培养能办案、会办案的纪检监察干部。三是每期3个月。培训分熟悉办案流程、全面参与办案、考核培训效果三个阶段,根据参训人员个人素质,适时调整各阶段时间,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让每名参训人员在培训后学“纪”透彻、用“纪”准确、办案得当,达到预期效果。
(金沙 晏朝远 肖 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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