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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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金沙县纪委开展“挂牌接访”活动初见成效
近年来,为降低信访成本,把诉求解决在群众“家门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金沙县纪委创新载体,每月定期组织相关县直部门联合到乡镇开展“挂牌接访”活动,变“坐等接访”为“主动下访”,深入扎实地推进“接访、走访、回访”活动常态化,取得了初步成效。
事先排查摸底确定“接访点”
推行“先行摸底、事先公告、集中下访”工作模式。每月初由县纪委信访室拟出“挂牌接访”计划,明确“挂牌接访”的乡镇和时间,告知该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和纪委,对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及时上报。县纪委根据排查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指定参加集中下访的县直相关单位,将“挂牌接访”活动的时间、地点提前一周进行公告。
定期驻点挂牌搭建“连心桥”
先后制定了《金沙县纪检监察机关下访挂牌接待制度》、《领导包案限时制度》、《金沙县信访举报挂账督办制度》、《金沙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四个优先”承诺》、《金沙县“三访”活动定期“挂牌下访”联席会议制度》等15个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推进“挂牌接访”活动规范化建设。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挂牌接访”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县直部门党政“一把手”要积极参加“挂牌接访”活动,结合职能部门职责处理好“挂牌接访”中的信访举报问题。经县纪委牵头,每月定期由一名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带领20余个县直部门“一把手”,逢乡镇“赶集日”在集镇上“摆摊设点”,集中受理群众诉求,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在组织开展“挂牌接访”活动中,成员单位坚持“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解”的原则,做到敞开接待、上下联动、分类处理,根据反映问题类别,将群众引导到相应的县直单位坐牌前,由专业人员对问题进行受理登记、解释和答复。通过“对症下药”的方式,让群众“近距离”反映诉求,部门“零推卸”解决问题,受到群众欢迎。
注重跟踪督办及时“解民忧”
按照“优先受理、台账管理、跟踪督办、及时回复”的原则,县纪委对在“挂牌接访”中的信访事项实行“优先受理”,能够处理的当场处理,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根据其性质建立包案台账,将问题“责任分包”给相关乡镇和县直部门,县纪委信访室负责挂账跟踪督办,督促相关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并上报情况,由县纪委信访室负责向群众答复,对群众的满意度进行登记,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再次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在法律、政策规定范围内及时处理。通过开展“挂牌接访”活动,走访、回访群众,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急,切实解决和处理一批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问题。如2013年8月21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颜岭带队到产煤大乡新化乡“挂牌接访”时,接到新化乡新龙村三组村民李某某等9户农户反映国营煤矿征地时未按国家规定补偿标准赔付的问题,颜岭书记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走访,协调国营煤矿按照国家补偿标准与新龙村9户农户重新签订土地补偿协议,群众补领征地款22万元,历时多年的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鱼水情”
金沙县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民生、履行职责,围绕热点、注重监督,围绕作风、提升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挂牌接访”活动,得到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乡镇及县直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了党政重视、纪检牵头、部门配合、乡镇支持的工作格局。在接访中发现,大多数信访事项不属于纪检监察处理权限范围,大部分群众反映诉求主要是出于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和处理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如对部分家庭困难的群众,积极协调民政部门给予救助;对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事项,在宣传引导的同时,协调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援助。“挂牌接访”活动的开展,让干部沉下身子“接地气”,搭建了干群关系“连心桥”,达到了信访反映“零距离”, 实现了解决问题“零库存”,在全县营造了关注民生、倾听民声、了解民意、解决民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鱼水情关系。
两年来,金沙县纪委共组织开展“挂牌接访”活动20次,接访群众4000余人次,现场答复和解决群众咨询热点问题3200个,办理信访件108件,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5000余份,走访回访群众500余人。通过梳理“挂牌接访”活动中的信访举报,提供案件线索30件,立案调查17人,处分干部14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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