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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二级主任科员刘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3-01-05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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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金沙县委批准,金沙县纪委县监委对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二级主任科员刘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航理想信念坍塌,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矿安全监管、复工复产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金沙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金沙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航开除党籍处分,由金沙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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