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4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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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了发挥纪委监委和巡察利剑的协同作用,大方县积极探索“巡察+”联动模式,着力强化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融会贯通,形成联动监督合力,切实提升巡察质效。
“巡察+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常驻不走的巡察组”作用,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巡察配合工作。巡察机构及时将立行立改问题、信访件转办情况通报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专题研究巡察组移交立行立改事项和有关信访件,并将处理情况向巡察组反馈。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严把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审核两道关口,对巡察整改的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对未完成整改问题持续跟踪督办,加强对已整改问题的日常监督,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成效得到巩固。
“巡察+党风政风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开展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后半篇文章”完成情况监督检查,同时,在重大节日、重要时点对被巡察单位开展明察暗访。根据需要,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近两年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的问题情况;提供廉政档案;提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近两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巡察组发现被巡察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及时向党风政风监督室通报。
“巡察+案管室”。案管室根据需要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近两年来的问题线索台账,并汇总分析被巡察对象有关情况。巡察组巡察期间发现的涉及被巡察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后,由巡察办快速移送案管室进行分办处置。
“巡察+信访室”。由信访室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信访举报反映情况,并汇总分析阶段性信访举报内容。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被巡察对象重要信访情况,及时通报信访室。信访室协助巡察组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干部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及时妥善办理,防止线索流失和随意交办;对巡察移交信访件中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置意见。
自探索推行“巡察+”联动模式以来,通过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协作,该县第九轮巡察共发现问题292个,立行立改问题16个,移交问题线索9件。(大方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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