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9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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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第八轮巡察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结合实际,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问题涉及5大类32个方面76个问题中,已整改完成66个,完成率达86.84%,其余10个问题正在有序整改中,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4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农科所党委开展了为期36天的常规巡察,2021年3月17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农科所党委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及时安排部署,立行立改。所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所党委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对反馈问题整改进行了安排部署。分别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有关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成员紧扣巡察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认真对照检查,全面深入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举措。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迅速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建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先后召开党委(扩大)会、党委专题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等20余次,分析研判问题症结,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及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层层传递整改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三)强化整改措施,严格标准。按照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坚决做到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严格对照问题倒查责任,严肃追责,在正风肃纪中体现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做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截至目前,分别对涉及部门和人员开展提醒谈话29人次,发出函询通知单15份、督促整改2次。
(四)巩固整改成果,建章立制。截至目前,共修订或新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40余项,内容涵盖了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差旅费管理、暂借款管理等,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行为,真正把巡察的成果运用好、巩固好、发展好,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农业科研服务“三农”工作水平的强大动力,为建设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科技支撑。
(五)突出重点问题,专题研究。一是对违规借款、违规占用财政预算资金、违规拆分建设项目发包、违规出租国有资产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整改成效。二是制定印发了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方案,送达欠款催告函7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9起,切实加强往来账款清理工作。三是对全所公车油卡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加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清退违规资金。四是对园区项目建设滞后工作进行分析研判,积极推动园区建设项目手续办理。
二、巡察整改推进情况
(一)关于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履行职能职责、党委把方向谋大局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今年以来,召开党委(扩大)会23次,组织全所党员、科研、行政部门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二是迅速传达学习。从今年4月份起,每周坚持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学习最新政治理论成果,学习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文明、安全等内容,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及业务素质。三是加强对所属4个党支部的督促指导。从2021年起,各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召开党员大会,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党史学习,党员干部认真撰写个人学习心得体会89篇。四是认真开展学习研讨。今年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了5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并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五是提出贯彻落实举措。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贵州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推动农业科研工作创新发展。
2.针对“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制定了2021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并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史学习要求,明确了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二是督促所属党支部按照“三会一课”等制度,全面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是所属各支部已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要求,建立问题台账,梳理问题15个,并逐条整改销号。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制定工作方案。2021年,所党委组织制定了《2021年宣传思想工作方案》和《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并于2021年3月26日组织召开了2021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部署会,安排部署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二是配齐宣传思想工作干部。选拔1名政治素质高、思想活跃的年轻干部负责宣传思想工作。三是提高网络舆情安全认识,加强网络舆情安全管控。所党委严格要求干部职工管住自己和身边人的言行,不允许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四是对擅自在工作群中发布不当言论的职工进行了提醒谈话。
4.针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及单位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落实复工复产优惠政策,减免租金2.6万元;不定期聘用农民工3779人次,选派41名科技人员参与科特派工作;组织80余名农技人员参与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选派3名优秀科技人员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三是认真学习贵州省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动员大会精神,深入七星关区、百里杜鹃和金海湖新区等地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调研指导,结合科技特派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科研成果示范推广等工作,通过业务指导和培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四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2021年理论学习内容,有计划、有部署地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科特派、驻村干部宣传并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传统文化,大力帮助驻村帮扶点威宁县龙街镇少数民族加快产业发展。
5.针对“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三定方案”要求落实后勤科、生产科等10个内设机构,明确负责人,拟定工作目标和计划,并按照职能职责抓好各项工作。二是成立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小组,扎实开展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规划、消防、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三是成立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园区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并积极对接相关部门,逐步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6.针对“落实‘三个大兴’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2021年“三个大兴”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开展领题调研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和服务“三农”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技术支撑,目前,班子成员已全面落实领题调研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察民情访民意”领题调研。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度建设、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制度建设及执行存在偏差落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21个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二是建立完善了内控制度。制定了党委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费报销管理办法和车辆管理等制度,逐步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三是结合单位实际,修改完善了《毕节市农科所考勤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定期公示考勤结果,强化结果运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例按要求报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再上党委会研究。五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六是由所纪委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2.针对“纪律规矩执行不严,擅自改变出差时间地点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擅自改变出差时间地点情况进行核实,要求当事人提供会议通知、领导同意出差证明及详细情况说明。二是对出差人出差事项与出差单不符的,清退出差费共计2500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函询处理。
3.针对“违规公务接待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调查核实,清退报销费用2353元。二是严格按照国有企业管理相关要求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4.针对“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违规购烟款170元。二是已交所纪委按程序启动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5.针对“公车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基础上,按要求补附维修清单,完善手续。二是针对车辆费用高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经核查,已追回违规报销的油费,其它问题已由所纪委开展调查处理。三是针对两次报销已上会研究报废公务用车维修费的问题,已核实处理。四是制定公车管理制度。按车辆所属关系分类管理,全部车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制度,车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等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三重一大”、财务审批等制度。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资金、资产管理、工程建设监管、财务审核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坐收坐支现象突出”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同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二是严肃问责。分管领导已对财务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当事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违规借款现象突出”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已排查本所及下属企业违规借款44笔。二是加大催收力度。三是建章立制。制定了《毕节市农科所暂借款管理规定》,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加大督查力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四是追责问责。对不属于所党委问责范围的领导干部,已上报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处理;其他涉及人员由所纪委开展调查核实,严肃追责问责。
3.针对“违规占用财政预算资金”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清理。已对违规占用财政预算资金进行全面清查,梳理违规占用资金情况。二是专题研究整改措施。经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清退资金由我所负责逐年上缴,分三年清退完毕,每年清退总费用的三分之一。
4.针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清理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及清理时限,全面开展清理工作。二是全面排查清理,按要求进行分类处置。三是对不能处理的往来款项,进一步厘清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追责问责。
5.针对“资产管理处置较为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了资产出租情况。市农科所2017、2018年出台的岗位目标管理方案明确要求实行部门承包制,所属企业按照所方案要求制定了内部岗位竞聘方案,实行部门承包制,后因部分经营项目无人承包,便由企业安排了承包人。二是重新聘请有资质企业对已处置的资产进行评估,根据损失情况由所纪委对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三是全面排查核实公司国有资产情况,符合要求的完善手续后统一转为固定资产。四是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认真学习无形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单位无形资产的管理。
6.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完善园区建设项目手续,加快推进园区项目建设进度。二是进一步清理园区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对园区项目进行清理,待清理完毕后,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已核实园区项目167个。三是通过送达督办函、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园区招商引资项目长期闲置问题。四是对项目竣工验收走过场问题已由所纪委开展调查核实,若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将进行严肃问责。
7.针对“财务凭证涂改现象频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调查核实。会计凭证涂改问题属于工作失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财务证明材料出现涂改现象,已重新出具证明材料。二是开展清退工作。对差旅费报销单存在涂改问题,已清退违规报销住宿费160元。
8.针对“票据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时任会计提供情况说明并作深刻检讨。二是由分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约谈。
9.针对“临工工资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财务管理办法》,明确用工或出差应及时报账,杜绝累积大额临工工资再发放的情况,要求临时工工资尽量开具发票,对确实无法开具发票的,要通过网银支付,避免或减少现金支付。二是针对临工工资发放程序不严谨问题,由涉及部门调查核实,提供情况说明并加以改正。
10.针对“违规占用职工社会保障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已于2021年6月10日由单位全额退还职工。二是严肃问责。对时任会计进行约谈。
11.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报账发票与实际情况不符现象进行核实,清退资金6101元,并由分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认真调查核实超标准报销差旅费情况并清退资金。三是针对发放专家津贴清单及支付示范服务费领款单无领导审核签字问题,由财务科提供情况说明。四是针对财务报账未经审核签字等问题,已进行了核实。鉴于时任会计和出纳已调离,由涉及部门提供情况说明,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政治生活、执行选人用人规定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薄弱,支部建设存在‘软弱涣散’ ”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委对下设党支部的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2021年5月25日研究了第二支部补选支部委员工作。二是所党委严格要求所属各支部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学习,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并安排分管领导和党建办指导好所属支部届满后的换届工作。三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2021年1月,所属各支部分别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严格按要求发放民主测评表,对党员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在各支部进行公示。四是规范组织生活会。2021年1月,所属各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开展谈心谈话,会上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组织生活会指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逐一整改落实。
2.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大额资金使用未上会研究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2017年至2018年期间我所党委会议召开、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出具不规范,存疑的27次会议纪要中,涉嫌伪造1次,其余26次因巡察时时任办公室负责人未提供会议记录所致。二是科学分类处置。按照核实情况进行处理。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已报请农业农村局党组对原党委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0年以来,所属各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按要求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截至2021年6月,所属各支部累计召开支委会26次、党员大会26次。二是按规定上好党课。2021年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所属各支部书记已要求完成支部书记上党课任务,累积上党课10次(含5个县级干部)。三是按规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0年以来,所属各支部严格按照要求,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截至2021年6月所属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累计24次。
4.针对“未足额上缴党费”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5.针对“不重视党员发展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视党员发展工作。今年以来,各支部已发展党员积极分子4名。二是制定党员发展计划。由各支部具体负责,积极引导,严格要求推进党员发展工作。
6.针对“落实选人用人规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对新提拔任用人员严格执行试用期规定。二是关于2020年6月考察的6名干部,目前档案核实调查已结束,并按程序报送农业农村局审核,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主动向联系的纪检组征求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三是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鉴于我所干部人事档案由农业农村局管理,我所将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进行调查核实,进一步规范管理,对个别同志的档案存在出生日期认定不准确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四是规范会议记录。从2021年起,我所已使用专门的干部人事会议记录本记录。五是完整记录党委会议内容,并实行逐人逐议,并要求明确表态是否同意。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巡视巡察及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制定工作要点。党委年初制定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关于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的工作方案》,并于2021年3月30日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2021年已将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修改完善并签定,已将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开签订。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各部门与分管领导、各支部书记与党员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已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并签定。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经党委研究,选拔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正科级干部到监察室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四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2021年起班子成员已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部门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班子成员已按要求定期向主要领导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对全所各部门2021年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重点对所财务、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建立进行督促检查。六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今年以来,结合巡察整改、基层财政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开展了2次警示教育大会,并组织全所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七是把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及接受评议纳入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班子成员2021年底在党委扩大会议上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全面落实常态化约谈,同时强化督查考核。八是认真落实党委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要求。从2021年开始,凡属于“三重一大”事宜,报农业农村局同意后上党委会研究,特别重大事项报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审定。九是明确党委与行政的职责。自2020年以来,已将行政办公会与党委会分开召开。
2.针对“纪委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所党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提醒所党委对部门和下属公司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加强督促检查,以纪检工作建议书方式及时向所党委就“三重一大”等事项提出建议,责成相关部门对未上党委会事项进行整改。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21年以来,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强财务管理、科研管理制度建设,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纠正跑偏、管理疏漏等问题。三是深化“三转”认识。切实将“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落实到位,集中精力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四是明确职责。明确农科所纪委只负责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不再承担其它业务工作。
3.针对“运用‘四种形态’推动常态化约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常态化约谈认识。注重个别谈话纠偏,注重责任主体,注重问题导向,压实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监管责任。二是规范约谈程序。今年以来,已建立约谈登记和管理台账,规范填写干部约谈登记表,强化对纠偏情况后续跟踪。三是加强约谈严肃性认识。今年以来,对干部的约谈,认真履行完善约谈登记手续,并建立约谈台账,纳入后续跟踪管理。
4.针对“落实整改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毕节市农科所委员会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贵州反馈5个共性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成立整改专班,建立整改台账,推进相关工作的整改落实。二是核实整改情况。对2015年审计反馈的7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梳理,对未整改到位的加大整改力度。三是推进整改落实。对未整改落实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整改责任清单,确保整改落实。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市农科所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再上新台阶。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章党规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理论武装,强化政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全力抓好整改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聚焦存在问题,持续推动整改。深入分析巡察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落实,不断完善管理制度,防止问题反弹。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分析评估整改成效,做好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对巡察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断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统一广大职工思想,凝心聚力,积极投入到农业科研高质量发展实践中去。强化组织领导,从严规范用权、从严加强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牢牢抓好整改工作契机,不断推动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不断锤炼干部作风、提高干部本领,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农业科研自立自强。着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推动农业科研高质量发展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对正在整改阶段的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加快推进、落地见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全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振精气神,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不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7-8333556;邮寄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朱昌镇泰丰园内(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邮编:551700;邮箱:bjsnksd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