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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第一批工作成果

发布时间:2019-11-29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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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纪委市监委会同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第一批成果。

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173.49人,资助参保资金20441.186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29.53人次、门诊310.69万人次,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分别报销10.97亿元、1.32亿元,医疗救助4686.9万元,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保”全覆盖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018家,暂停医保服务299家次解除服务协议19家,追回医保基金979.2万元,处违约金947.09万元。受理举报投诉案件56起,办结46起,取消了赫章城关三立医院、织金华西妇产专科医院、织金现代医院、织金优抚荣军医院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印发《毕节市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办法》《毕节市治理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医疗保障金的有效监管。

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查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户2264户次,查办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件17件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案件3件生产经营“山寨食品”等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0件,共计罚款金额11.79万元取缔无证经营户4户检查茅台酒经销商、专卖店、直营店405家次,检查物流运输及快递行业165家次,查获假冒茅台酒数量271瓶,侵权茅台酒数309瓶,行政约谈26家次,茅台酒案件立案24件,罚款28.3万元,移交公安案件1件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园周边餐饮经营户7557户次,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隐患1013条,立案查处17件,罚没金额4.1万元全市新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726户,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6.93%。

着力解决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坚决纠正教育扶贫漏评漏助、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膳食补助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已劝返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1222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辍学已全部清零;补发全市高中、中职、高校贫困学生各类资助资金414.491万元,受助学生3039人,补拨营养膳食计划改善资金28542.34万元。

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通过数据比对发现全市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问题线索87263条,其中,老年人17739条、残疾人5985条、儿童63539条,经调查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有8214人,其中,实际已纳入救助的有4316人。拟新增纳入救助的有3898人,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有79049人。截至目前,全市排查出的3898名拟新增对象中,已按程序纳入2785人

全面排查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问题,围绕建得好,管得好,长受益目标,确保农村人口有水喝、喝“放心水”。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95处,完工895处,基本解决全市109.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推进实施29089口小水窖水质升级改造,已拨付20551个粗滤池建设资金1233.06万元,建设完成小水窖前端粗滤池16985个,配套水质净化设备正陆续安装;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检查,发现项目建设质量不达标、供水管网安装不规范、建后管护不到位、供水运行不正常等问题203处,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98处。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精准扶贫、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养老保险、教育医疗等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综合运用专项监察、村务(民生)监督、大数据监督等方式,严肃查处项目资金申报发放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截留侵吞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04个,党纪政务处分200人,涉及金额545.6万元,清理返还群众应得款项10.63万元。(扶贫与民生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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