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28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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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莽月亮山深处,一栋栋木质小楼房错落有致地排列在山间,山水画廊的苗家村寨仿佛世外桃源......
这便是黔东南州榕江县计划乡加宜村。正如名字一样,如今这里变得更加宜居。
走进村民莫老农家中,房屋柱子上的凹槽记录着这里的“蝶变”。“这些凹槽是之前围隔板养牲畜留下的。”69岁的莫老农回忆说:“以前的房子,因一楼养殖牲畜,到处弥漫着臭味,墙不避风瓦不挡雨,来访亲友甚至找不到落脚的地方。”
千百年来当地沿袭着人畜混居的陋习。得益于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文明新风吹进了深山,人居环境整治在苗乡侗寨徐徐展开。莫老农就是寨子里第一批房屋改造的受益者。
然而在今年3月,黔东南州纪委监委驻榕江工作专班与榕江县纪委监委在联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却发现了该县农村住房保障工作专班在全县尚有1300余户危房改造不彻底的情况下,却向上级汇报“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
农村住房安全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重要内容之一。针对突出问题,州纪委监委驻榕江工作专班深入古州、兴华等20个乡镇(街道)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入户查访276户,发现问题159个,现场提出整改意见142条,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工作提示单》7份。
“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副县长张某某因工作重视不够,走形式、走过场,导致该项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工作推进滞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4月,州住建局、县分管领导和县住建局等5名相关责任人被予以严肃问责,在当地引发极大震动。
黔东南州突出脱贫攻坚政治监督,强化对各级党委政府落实脱贫攻坚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州县直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工作责任的监督检查,建立部门、地方“双台账”,对发生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坚持以下看上实行“双问责”,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和各级部门“双责任”,有力推动农村住房安全等民生短板全面补齐,保障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
十三五期间,全州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3.41万户,困难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优居房”,实现了居有所安的梦想。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