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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改、治”一体推进 守好乡村振兴“钱袋子” ——专项监督护航贵州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㉖

发布时间:2025-12-0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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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重点工作,省纪委监委以专项监督为抓手,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以高质量监督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

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客户端“清廉贵州”持续推出“专项监督护航贵州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交流展现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国之大者”“省之大计”“民之大事”强化监督执纪的生动实践,敬请关注。

“查、改、治”一体推进

守好乡村振兴“钱袋子”

——专项监督护航贵州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㉖

初冬时节,黔西南州普安县新店镇波汆村风景如画。

今年53岁的村民黄大双收完烤烟在家里闲坐,见到镇纪委干部走近,连忙出来打招呼。

“收到多少分红款?”

“575元,都好几年了还能兑现,很开心也意外。”

他们所说的分红款是乡村振兴项目分红资金。5年前黄大双参加了村里组织的乌鸡养殖产业项目,分红协议书上写明连续三年都有分红。但黄大双和村里的其他农户领了两年分红资金后,第三年分红款却迟迟不见“踪影”。村民们去了解,得到的答复总是“再等等”。

2024年4月,针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不规范、拨付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普安县纪委监委及时在全县开展专项监督。

新店镇纪委在监督中发现波汆村乌鸡养殖产业项目分红不及时问题后,进一步发现新店镇烂木桥村、花月村等地,也存在实施的乌鸡养殖项目未及时兑现分红问题,并将问题上报县纪委监委。

考虑到涉及面广,县纪委监委启动“室组地”片区协作机制,抽派人员充实力量,迅速查处了波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负责人杨某某不正确履职导致分红资金“躺在账户睡大觉”,烂木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周某某侵占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分红资金等一批问题,共立案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涉及产业项目分红资金5.93万元均兑付给群众。

“全县现有乡村振兴项目680余个,覆盖面广、资金量大,必须进一步找准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普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扛牢主责,对深化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行谋划部署。

县纪委监委针对案件查办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综合分析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举报、审计监督、巡视巡察等情况,明确把推进缓慢项目、闲置项目、未分红项目作为重中之重,成立27个攻坚组,“室组地”联动开展核查整治。坚持监督监管同向发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相关职能部门责任,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围绕各自领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随机抽查,建立问题清单,进行“销号式”整改。

“整治工作中,我们强化案件查办,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对涉及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全面起底,对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明确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直抓,从严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截至9月底,全县共发现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线索364件,立案20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9人,挽回经济损失560余万元。在强大震慑下,25人主动交代问题,6人主动投案。

查办案件不是目的,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常治长效贯通起来才是根本。县纪委监委坚持办案、整改、治理一体贯通,深入剖析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中的问题症结,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深化整改整治、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严防乡村振兴资金“跑冒滴漏”。

以新店镇产业项目分红资金不及时、部分资金被侵占等问题为切口,县纪委监委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开展排查整改,推动全县11个乡镇(街道)兑现拖欠群众分红款240余万元,惠及43个村2000余户村民。

“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我们会同财政、公安等部门共同研究,在分账核算、财务公开、收支管理、内控管理等方面提出务实管用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定点帮扶资金管理等制度,推动形成长效机制。”普安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新店镇、地瓜镇等镇纪委督促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资金统一纳入“村财镇管”事项,从财务管理、干部管理等方面细化措施、健全制度,从源头堵塞监管漏洞、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选取典型案例开展“一案一整改”,编印《警示录》,召开警示教育会,将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件纳入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止存畏、警钟长鸣。

小切口整治精准发现问题,专项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部署,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省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在全省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中,省纪委监委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省、市、县、乡四级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查、改、治一体推进,全面排查和整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至8月,全省共查处乡村振兴资金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89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45人,移送检察机关102人,推动返还群众财物7.11亿元,严防资金“跑冒滴漏”,确保资金用到刀刃上、用出好效益。(作者:胡光耀、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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