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9
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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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贵州代表团举行会议,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麟,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炳军,全国人大代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参加审议。

徐麟在审议时说,完全赞成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草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体现各族人民紧跟核心奋斗的坚定意志、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鲜明导向、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法治理念,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影响。贵州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强化政治引领、增进文化认同、落实法治要求,发挥比较优势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丰富创新“村字号”群众性文体活动等载体,凝心聚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

李炳军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坚持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推动各族人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团结奋斗筑牢了法治基础。我们将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制定实施为新起点,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加快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沈春耀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通篇贯彻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政治站位高、大局观念强、人民立场稳,有助于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有助于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完全赞成。
詹成付、谭琳、吴强、杨永英、石化清、茆荣华、王永金、叶赞平、张抒扬、夏华、廖莎、冉博、杨恩兰、朱山、李德祥、郑伟、查艳、杨再滔、万泉、付庆梅、汤越强、杨昌芹、杨凯、肖正强、肖军、邱宁宏、欧阳黔森、周敬余、赵子铱、姜鹏、袁姝、彭丹冰、潘大福、鞠华国等代表作了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凝心聚力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迫切需求,是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现实需要。将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民族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和有效执行。